導讀:國家海洋局日前出臺管理規定要求加強海上船舶、平臺志愿觀測工作,將推動海洋觀測儀器設備發展。
儀表網訊 近日,國家海洋局出臺了《海上船舶和平臺志愿觀測管理規定》,以推動我國海洋觀測事業發展,提高海洋預報和防災減災能力,加強和規范海上船舶、平臺志愿觀測工作。
根據規定,國家海洋局將對海上船舶、平臺志愿觀測工作按照政策引導、統籌協調、志愿加入、服務公益的原則進行管理,同時鼓勵符合國家觀測預報業務需求的海上船舶、油氣開采作業平臺及其他人工構造物等加入志愿觀測工作。
據介紹,加裝在志愿船、志愿平臺上的觀測儀器設備可以自動記錄并傳回所在海域的海洋觀測數據。規定指出,各海區派出機構及沿海省級政府海洋主管部門將按有關規范和技術要求對志愿船、志愿平臺上的觀測儀器設備進行安裝、調試、巡檢,并對存在故障的觀測儀器設備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
我國自上世紀70年代便有了志愿觀測船,但到目前為止其數量只有幾十艘,遠不及德國、美國等國擁有近千艘志愿船的發展規模。國家海洋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今后能夠招募到400艘左右的志愿船舶,使我國志愿觀測船隊伍達到一定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