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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政策】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市場監管總局(以下簡稱五部門)公布《關于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的決定》(五部門令第64號,下稱《決定》)。主要修改內容包括調整新能源車型積分計算方法、建立積分靈活性交易機制、優化其他積分管理制度等三個方面。本決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除了新能源汽車積分分值計算、積分比例要求、積分池管理,此次《積分辦法》修改的主要內容還有以下方面:一是增加企業平均碳排放水平公示要求。為推進國家“雙碳”戰略實施,進一步直觀體現企業碳排放水平,參考國際管理慣例,增加企業平均碳排放水平公示要求。二是增加乘用車企業購買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用途。考慮到政策運行基本穩定,且已建立積分市場調節機制,對此為進一步提高積分交易靈活性,允許企業購買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進行結轉。三是延長積分交易與負積分抵償周期。考慮到積分池制度實施給企業詢價、談判、交易帶來一定影響,將積分交易、負積分抵償周期延長30日。四是更新數據統計口徑。為保障數據統計更加準確,調整境內生產、進口乘用車分別以機動車出廠合格證發證日期、海關報關單證放行日期為準確定核算年度。五是提出適時研究建立與其他碳減排體系的銜接機制。貫徹落實《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要求,提出將根據產業發展和碳排放管理工作需要,適時研究建立與其他碳減排體系的銜接機制。
由于《積分辦法》運行的實質是建立市場化交易機制,過程中出現了積分價格波動不可避免,但實施過程中出現價格大幅波動、積分價格偏低等情況。一是前期價格偏低。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沒有新能源汽車積分考核比例要求,企業生產的所有新能源汽車都產生正積分,導致正積分供應較多、前期價格較低。二是中間價格走高。2019年以來考核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加之2020年疫情影響,導致新能源正積分供應減少,積分供需形勢收緊,積分價格隨之走高。三是近兩年價格下降。2021年以來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快速發展,新能源汽車正積分供應充足,同時由于測試工況切換,企業平均油耗變化情況好于預期,油耗負積分規模降低,導致新能源汽車正積分供給充裕、積分價格走低。
此次《積分辦法》修訂充分考慮了上述情況,調整了新能源乘用車
標準車型積分分值,提高了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新增了新能源汽車積分池管理的靈活性措施。特別是,考慮到前期工況切換對油耗目標值的“放寬”,下一階段油耗目標值及實施要求需優化調整,企業預計會充分利用積分池預存積分,以備2025年后提取使用。總的來看,隨著新能源汽車積分考核的加嚴和積分池制度的落地實施,積分市場供大于求情況將得到改善,積分交易價格將逐步平穩并趨于合理水平。從初步了解情況看,企業對此均有預期,認為《決定》對積分市場供需、積分價格的調節作用會顯著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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