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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近日,浙江省發布《城鎮
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并于2019年1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由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浙江大學共同起草,將有利于浙江省水環境質量改善和生態環境保護。
本標準規定了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的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本標準適用于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用作再生水,并且不進入地表水體的,執行相關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質標準或行業相關回用水要求。本標準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適用于城鎮污水處理廠直接向其法定邊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
本標準不僅明晰了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定義,對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更是從嚴要求,不論規模大小,主要水污染物均執行本標準中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稑藴省芬幎薈ODcr、氨氮、總氮和總磷等4項污染物控制要求。其余污染物控制要求仍按照國家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執行。
與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相比,新建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都有所提高,更為嚴格。
此外,標準中還對四項污染物的測定方法進行了說明。其中,化學需氧量(CODCr)的測定涉及到《水質化學需氧量的測定重鉻酸鹽法》(HJ828)、《水質化學需氧量的測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T399),氨氮的測定標準涉及到《水質氨氮的測定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T195)、《水質氨氮的測定蒸餾-中和滴定法》(HJ537)、《水質氨氮的測定納氏試劑分光光度法》(HJ535)、《水質氨氮的測定水楊酸分光光度法》(HJ536)、《水質氨氮的測定連續流動-水楊酸分光光度法》(HJ665)。
總氮的檢測涉及到《水質總氮的測定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T199)、《水質總氮的測定堿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總磷的測定方法涉及到《總磷水質總磷的測定鉬酸銨分光光度法》(GB11893)、《水質總磷的測定流動注射-鉬酸銨分光光度法》(HJ671)、《水質磷酸鹽和總磷的測定連續流動-鉬酸銨分光光度法》(HJ670)。
標準規定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依據國家和省有關部署、轄區內水質目標改善需求、重點敏感水域水質保護要求,確定執行本標準的現有城鎮污水處理廠名單及實施時間,并報省建設廳和省生態環境廳備案;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執行排放要求。
在標準發布實施后,將為浙江省城鎮污水處理廠清潔排放技術改造提供依據。預計每年將減排CODcr、氨氮、總氮和總磷分別為18144、6048、3629和363噸,并將倒逼提升污水防治前端治理(如: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納管分流)和污泥處置(改造后污泥需統一處理,防止二次污染),促進全省污水治理技術進步。
(資料來源:浙江省環保廳、生態環境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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