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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政策】為加快推進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等科技資源向社會開放共享,進一步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和共享水平,充分發揮科技資源對山西省科技創新的服務支撐作用,近日,山西省科學技術廳、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財政廳等八部門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全省大型科研設施與儀器等科技資源開放共享的若干措施》(以下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共八條。包括:第一條,完善省級網絡管理服務平臺功能,向社會提供更優質在線服務。
第二條,開展新購科研儀器查重評議,強調對利用省財政資金申請購置的單臺(套)價格在200萬元及以上的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進行查重評議。
第三條,推進科技資源在省級網絡管理服務平臺入網共享,要求財政資金購置形成的科技資源均應及時在省級網絡管理服務平臺入網登記,實現“應入盡入”。
第四條,運用市場化模式推動開放共享,鼓勵高校成立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對外服務。支持高校、
科研院所、企業申請國家實驗室認可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
第五條,完善開放共享收入分配,管理單位對外提供開放共享服務,可以按照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收取材料消耗費和水、電等運行費,還可以根據人力成本收取服務費,服務收入納入單位預算,由單位統一管理,用于科研設施與儀器等科技資源的更新維護、運行補助及人員績效支出。
第六條,完善績效激勵機制,鼓勵管理單位將開放共享服務與內部績效考核相掛鉤。
第七條,優化創新券組織實施,加強與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中部省份等科技資源優勢地區戰略合作,實現科技資源跨區域開放共享。
第八條,建設服務全省的科技資源共享中心,鼓勵管理單位建立集約化
管理平臺統一開展開放共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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