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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根據《北京水利學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京水學〔2022〕1號)有關規定,由北京水利學會組織相關單位編制的團體標準《水質 堿度、重碳酸鹽和碳酸鹽的測定
自動電位滴定法》已完成征求意見稿(見附件)。現向有關單位及專家征求意見,意見反饋郵箱18600597703@163.com、shuilxh@126.com,截止時間2023年6月30日前。
水的堿度是指水中所含能與強酸定量作用的物質總量。水中堿度的來源很多,地表水、地下水、大氣降水和飲用水中的堿度基本上是碳酸鹽、重碳酸鹽和氫氧化鈉的總和,當水中含有硼酸鹽、磷酸鹽或硅酸鹽等時,總堿度也包括它們所起的作用。污廢水或其它復雜體系的水體中,有機堿類,金屬水解性鹽類等也是堿度的組成部分,此時,堿度成為一種水的綜合性特征指標,代表能被強酸滴定的物質的綜合。水中重碳酸鹽和碳酸鹽的含量是水化學檢測的必測指標,對研究分析天然水體的水化學性質具有重要意義,碳酸根、重碳酸根結合其它6種離子(鈣、鎂、鉀、鈉、硫酸根、氯離子)可用來評價水體的化學性質和質量。
目前,我國沒有一個官方標準可作為自動電位滴定法測定水樣品中堿度、重碳酸鹽和碳酸鹽濃度的檢測依據,即使采用電位滴定法測定總堿度,也仍然沿用指示劑指示終點的檢測標準。然而,雖然同是鹽酸標準溶液滴定法,但是終點的指示方法和原理截然不同:《水質堿度(總堿度、重碳酸鹽和碳酸鹽)的測定(酸滴定法)》(SL 83-1994)分別采用了酚酞和甲基橙指示劑為終點指示劑,通過指示劑變色指示終點;而自動電位滴定法是通過 pH 電極指示終點,因此,套用標準依據并不合理。
在當前沒有準確合理的國家標準、行業、地方和團體標準可以采用的情況下,為規范電位滴定法測定總堿度、重碳酸鹽堿度、碳酸鹽堿度、重碳酸鹽濃度和碳酸鹽濃度,促進檢測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制定相匹配的檢測標準,已成為當務之急。建立電位滴定法測定水中堿度、重碳酸鹽和碳酸鹽的團體標準,必將規范和指導水中堿度、重碳酸鹽和碳酸鹽的監測工作,為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提供水質數據支撐。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文件規定了自動電位滴定法測定水中堿度(總堿度、碳酸鹽堿度、重碳酸鹽堿度)和重碳酸鹽、碳酸鹽含量的方法。本文件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大氣降水、生活飲用水、污廢水中堿度和重碳酸鹽、碳酸鹽含量的檢測。
方法原理:
水樣用鹽酸標準滴定溶液滴定至規定的 pH 值,其終點用 pH 電極來指示。pH 值為 8.3 時,水中氫氧根離子(OH-)已被中和,碳酸鹽(CO32-)均變為重碳酸鹽(HCO3-);繼續滴定至 pH 值為 4.4 時,水中重碳酸鹽(包括原有的和由碳酸鹽轉化成的)已被中和。根據上述兩個終點到達時所消耗的鹽酸標準滴定溶液的量,計算出水中的堿度、碳酸鹽和重碳酸鹽含量。
儀器和設備:
1.自動電位滴定儀:電位范圍 −1000 mV~1000 mV,電位分辨率 0.1mV。計量性能應符合 JJG 814關于 0.5 級以上自動電位滴定儀的相關規定。
2.pH 電極。
3.滴定管:20mL,容量允差應符合 JJG 814 關于 0.5 級以上自動電位滴定儀的相關規定。
4.測量杯:容積不小于150mL。
5.攪拌器。
6.一般實驗室常用器皿和設備。
質量保證和控制:
1.每20個樣品或每批次(≤20個)樣品應至少測定一個平行樣品,平行樣品測定結果相對偏差應小于5%。
2.每20個樣品或每批次(≤20個)樣品應至少測定一個加標回收率,總堿度加標回收率應在95%~105%之間。
3.標準樣品測定值應在其保證值的不確定度范圍內。
更多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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