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2012年10月24日,《核電安全規劃(2011~2020年)》和《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2011~2020年)》由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這兩份文件被認為是核電重啟的重要標志。緊接著,廣東陽江四號核電機組、福建福清四號核電機組、華能山東石島灣高溫氣冷堆核電示范工程、江蘇田灣核電站二期工程相繼開工。一邊是到2015年,我國核電裝機要達到4000萬千瓦的規劃,一邊是我國核電設備國產化的強烈訴求,制造企業從中或多或少的嗅出一些利好氣息。
解讀:預計到“十二五”末,全國近10億千瓦的火電機組脫硝任務將能如期完成,近3000億元的市場有望逐步釋放到位,今年全國新增火電廠脫硝裝機規模可達1.5億千瓦。脫硝市場加速擴容后,在脫硝工程、低氮燃燒、SCR及催化劑市場等領域具備競爭優勢的公司將獲得較大發展;具備前段脫硝技術能力的公司、從事脫硝工程EPC和BOT的公司、從事脫硝監測業務的公司將從中受益。目前來看,*廠商脫硝產品及工程服務毛利率普遍在20%到40%之間,訂單量充裕。
核電設備國產化訴求強烈
政策:2012年12月底,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發布了《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12年調整)》,調整后的新目錄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據了解,2012年目錄新增的核電設備共16項,包括反應堆主冷卻劑泵、核島直流不間斷電源、非能動余熱排出熱交換器、核反應堆壓力容器安全殼、核反應堆廠房環形吊車、主給水泵組、核安全三級及以下的核級泵、DCS儀控設備、放射性廢物處理設備、K1類及K3類或AP10001E級大截面動力電纜及乏燃料貯存格架等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