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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規范浙江省電磁輻射環境自動監測,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制訂了浙江省環境保護地方標準《電磁輻射環境自動監測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現向有關單位征求意見。
“十四五”期間,國家將加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簡稱:新基建),主要包括5G基站建設、特高壓、城際高速鐵路和城市軌道交通、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大數據中心、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七大領域,涉及諸多產業鏈,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以技術創新為驅動,以信息網絡為基礎,面向高質量發展需要,提供數字轉型、智能升級、融合創新等服務的基礎設施體系。
例如5G基站作為超高頻(SHF)厘米波甚至是極高頻(EHF)毫米波發射設備代表,與現有的特高頻(UHF)分米波發射設備在天線供電模式、載波數量、發射功率等方面有顯著差別,涉及的行業也更為廣泛,應用場景也更為多樣。
根據2021年浙江省政府工作報告,2020年浙江省數字經濟逆勢成長,核心產業增加值增長13%,工業互聯網平臺初步建成,企業上云積極推進,累計建成5G基站6.26萬個,實現縣城以上及重點鄉鎮全覆蓋。
根據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2020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2020年,承建5G基站項目50.1萬個,累計建設76.6萬個,其中97%的基站是利用已有站址資源改造實現的。新增的電磁發射設施,公眾會有認知的過程,因此,大面積建設或改造的初期會出現較多的電磁輻射環境信訪或投訴。例如,2009-2013年移動通信基站大規模建設期間浙江省輻射環境監測站所處理的關于移動通信基站的投訴、糾紛分別為2009年269座,2010年208座,2011年192座,2012年159座,2013年221座。另據其他監測機構不完全統計,2014年-2020年間,涉及移動通信基站的投訴約935起。
根據國家電網有限公司《2021環境保護報告》,2015-2020年分別完成5011座、5588座,5295座,6743座,7350座和7086座1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換流站)噪聲監測,其中2020年還完成72座1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變電站(換流站)噪聲治理。監測所使用的方法主要為在線監測。截至2020年底,累計建成投運的14條交流特高壓輸電工程,12條直流特高壓輸電工程,在建3條直流特高壓輸電工程,累計線路長度達到4.1萬米,變電站(換流站)容量超過4.4億千伏安(千瓦),累計送電超過1.6萬億千瓦時。其中浙江省涉及3條交流特高壓輸電工程,2條直流特高壓輸電工程。根據《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2020年社會責任報告》,截止2020年底,浙江省擁有110千伏及以上輸電線路6萬千米,變電容量4.71億千伏安;已建成1000千伏變電站3座,變電容量1800萬千伏安,±800千伏直流換流站2座,換流容量超過1600萬千瓦。同時,作為碳達峰行動的重要能源項目“白鶴灘~浙江±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也將在“十四五”期間啟動建設。
另外廣播電視發射裝置也會產生對環境有影響的電磁輻射,例如浙江省金華市蘭溪市建設有500kW短波廣播發射設施(831臺)。而現有的行業標準主要針對輻射源項進行監測,無法全面表征電磁輻射環境質量狀況,更無法實現電磁輻射環境質量的預警預報。本標準的制訂,將有助于實現浙江省電磁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的規范化,改善電磁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無標準的局面。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電磁輻射環境自動監測,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電磁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的點位布設、數據采集、數據處理與結果表示、質量保證等技術要求。
本標準引用了《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直流輸電工程合成電場限值及其監測方法》(GB39220-2020)、《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GB/T8170-2008)、《交流輸變電工程電磁環境監測方法》(HJ681-2013)、《移動通信基站電磁輻射環境監測方法》(HJ972-2018)、《中波廣播發射臺電磁輻射環境監測方法》(HJ1136-2020)、《5G移動通信基站電磁輻射環境監測方法(試行)》(HJ1151-2020)的相關內容。
本標準主要分為“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自動監測設備基本要求”“監測點位布設”“數據采集”“數據處理與結果表示”和“質量保證”共8章,還包括“前言”、“附錄A”和“附錄B”三部分。
監測要求:1.合成電場自動監測主要用于換流站、架空直流輸電線路等直流輸電工程的監測。監測時,一般采用具備自動連續測量和記錄功能的場磨。2.工頻電場和工頻磁場自動監測主要用于變電站、交流輸電線路等交流輸變電工程的監測。監測時,應用使用專用的探頭或工頻電場、磁場監測儀。3.100kHz-6GHz頻率范圍內電磁輻射源的電場強度(或功率密度)自動監測主要用于移動通信基站、廣播發射臺等的監測。監測時,應使用選頻式電磁輻射監測設備,監測頻率選取被測發射天線工作狀態時的下行頻段。4.電磁輻射環境質量自動監測主要用于100kHz-6GHz頻率范圍內的環境現狀監測。監測時,應使用選頻式電磁輻射監測設備。
設備要求:1.工作環境溫度:-20℃-55℃。2.應具有兩路以上的供電能力,支持有線、無線傳輸通訊,且具有存儲功能。3.應具有監測數值異常、設備異常或故障等報警功能。
監測點位布設方法:電磁輻射環境自動監測點位布設,在滿足布設原則的前提下,應優先考慮與其他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站點共址。此外,根據監測目的不同,電磁輻射源的監測和電磁輻射環境質量監測的布設方法應分別滿足以下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頻率為0Hz合成電場、50Hz工頻電場和工頻磁場、100kHz-6GHz電場強度(或功率密度)的自動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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