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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范海洋生物資源損失評估,實現海洋生物資源損失的科學補償和可持續利用,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組織起草了江蘇省地方環境保護標準《海洋生物資源損失評估規范(征求意見稿)》,現向有關單位征求意見,截止時間2021年3月12日。
海洋生物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優質蛋白質來源和工農業生產原料。海洋生態環境是海洋生物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生態環境的任何改變都有可能導致生態系統和生物資源的變化。海洋生態平衡的打破,一般來自兩方面的原因:一是自然本身的變化,二是來自人類活動的干擾和破壞。海洋工程、海岸工程等人類開發活動改變了海洋自然屬性,必然對海洋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的損害,而海洋污染更會直接損害和破壞海洋生態環境。建立健全海洋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是我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的明確規定,也是應對海洋生態環境惡化,保護海洋生態環境,開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
海洋生態環境包括海洋生物環境和海洋非生物環境,兩者之間互為依存、息息相關。從經濟量算角度出發,海洋生態環境中的生物資源損失量可量算,而海洋非生物環境的損害卻難以科學量算。目前我國關于海洋生物資源損失主要以量化經濟損失并修復補償為主,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受益誰補償、誰損壞誰修復” 的原則實施。國家層面已實施的技術規范主要有《建設項目對海洋生物資源影響評估技術規程》(SC/T9110-2007)。山東省、海南省也相繼制定了海洋生態補償的相關的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
江蘇作為全國海洋大省,管轄海域廣闊,沿岸有長江與淮河兩大水系匯入,海洋地形地貌復雜,海岸帶類型豐富,涵養了長江口漁場、呂四漁場、大沙漁場和海州灣漁場四大漁場,海洋生物資源種類和數量豐富。為保護海洋生物資源,規范海洋和海岸工程對海洋生物資源造成損失的評估,實現海洋生物資源損失的科學補償可持續利用,有必要制定符合江蘇省管轄海域實際、科學合理且便于實施和管理的技術規程,為相關用海單位和行政管理部門修復、補償和管理海洋生物資源提供技術支撐和決策支持。
為保護海洋生物資源,規范海洋和海岸工程對海洋生物資源造成損失的評估,實現海洋生物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特制定本文件,以期為相關用海單位和行政管理部門修復、補償和管理海洋生物資源提供技術支撐和決策支持。
本文件規定了近岸海洋工程、海岸工程和油類污染等對游泳動物、魚卵、仔稚魚、浮游動物、底棲生物和潮間帶生物等海洋生物資源造成損失的評估內容、評估依據、評估方法、細則和其他相關規定。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2763 海洋調查規范;GB 17378 海洋監測規范;GB/T 19485 海洋工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GB/T 28058 海洋生態資本評估技術導則;HY/T 147 海洋監測技術規程;SC/T 9110 建設項目對海洋生物資源影響評估技術規程。
損失評估內容:根據海洋生物資源受到的影響類型進行針對性的資源損失評估,評估內容包括游泳動物(魚類、甲殼類和頭足類)、魚卵、仔稚魚、浮游動物、底棲生物和潮間帶生物)。
損失評估方法:游泳動物(魚類、甲殼類和頭足類)、底棲生物和潮間帶生物:根據具體海域位置,參照表1中不同影響類型所需評估的內容和表2中的基礎生物量數據進行評估計算。
浮游動物:根據具體海域位置,參照表1中不同影響類型所需評估的內容和表2中的基礎生物量數據,根據營養級與生態效率的轉化關系,按生態學食物鏈的十分之一定律,將浮游動物總生物量轉化為游泳動物生物量后進行評估計算。
魚卵、仔稚魚:根據具體海域位置,參照表1中不同影響類型所需評估的內容和表2中魚卵、仔稚魚基礎密度數據進行評估計算。
本文件適用于近岸海洋工程、海岸工程和油類污染等對海洋生物資源造成損失的評估。(詳情請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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