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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根據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國家計量技術法規制定和修訂計劃,國家高電壓計量站、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電力科學研究院等單位已完成《電動汽車非車載
充電機能效計量測試規范》(征求意見稿)制定起草工作,現向各位委員和有關單位征求意見。意見反饋郵箱iamduyan@126.com,截止時間2023年6月10日。
隨著新能源汽車的發展和快速充電需求的劇增,充電樁的應用越來越廣泛。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是連接電動汽車與電網的大功率電力電子設備,是電動汽車進行準確、可靠、安全用電的關鍵設備。作為新能源產業,當前的充電機廠家多達上百家,各廠家采用的器件與技術良莠不齊,這些都影響充電能效的高低,高效率的充電機可以降低自身功耗,提高充電能效,從而節約能源,降低運營成本。充電機能效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應電動汽車產業節能減排的能力,因此,對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進行綜合能效評估,對實現節能降損和提高能源利用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規范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能效計量測試工作,依據國家計量技術規范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的要求,制定本規范。
本規范規定了供電電源額定電壓為1000V AC及以下的電動汽車非車載充電機能效計量特性要求、測試條件、測試項目和測試、測試結果等內容。本規范適用于充電機及其充電模塊的能效計量測試。注:本規范不適用于供電電源為直流的非車載充電機。
依據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范在組織架構上包括:范圍;引用文件;術語和計量單位;概述;計量特性要求;測試條件;測試項目和測試方法;測試結果以及附錄等內容。
測試環境條件:
在本規范中,除環境測試條件外,其他測試均在測試用標準大氣條件下進行。在每一項目的測試期間內,測試環境條件應相對穩定,即:
a)溫度:+15℃~+35℃;
b)相對濕度:45%~75%;
c)大氣壓力:86kPa~106kPa;
d)周圍無影響正常測試工作的電磁干擾和機械振動。
測試電源條件:
測試時供電電源的條件為:
a)頻率:50Hz±0.5Hz;
b)交流電源電壓:220V/380V,允許誤差±5%;
c)交流電源波形:正弦波,波形畸變因數不大于5%;
d)交流電源系統的不平衡度:不大于5%;
e)交流電源系統的直流分量:偏移量不大于峰值的2%。
主要測量設備:
實驗室測試時,可使用功率測量儀器如充電機能效校驗儀、功率測量儀器等作為主要測量設備。要求如下:
a)用于測量充電機效率的主要測量設備準確度要求見表2;
b)用于測量待機功耗的交流功率測量儀器的測量相對誤差優于0.5%;
c)用于輸入功率因數測量的交流功率測量儀器功率因數最大允許誤差不高于±0.001(功率因數≥0.8)
d) 在測試周期內,功率測量儀器的不確定度應不大于被測量的允許誤差的1/3。
測試結果:
應準確、客觀和規范出具測試報告。測試報告應由測試人員、報告審核人員和報告批準人員簽名,測試報告記錄格式見附錄C,測試報告結果通知內頁及結果頁格式見附錄D和附錄E。
測試報告應至少包括以下信息:a) 標題;b) 測試機構名稱和地址;c) 報告的唯一性標識,每頁及總頁的標識;d) 受檢單位、生產單位的名稱和地址;e) 被測樣品的描述;f) 進行測試的日期,被測樣品的接收日期;g) 樣品的來源,如抽樣、送樣等;h) 進行測試的地點;i) 測試依據的技術規范;j)測試所用的測量儀器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說明;k) 測試環境的描述;l) 測試結果及測量不確定度的說明;m) 測試人員、報告審核人員和報告批準人員的簽名;n) 測試結果僅對樣品或測試批有效的聲明;o) 未經測試機構書面批準,不得部分復制報告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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