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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根據2021年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計劃工作安排,由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所牽頭起草的國家計量技術規范《錨下有效預應力檢測儀校準規范》已完成征求意見稿。按照有關規定,現公開征求意見。
錨下有效預應力檢測儀是用于后張拉法錨下有效預應力檢測的儀器,主要包括液壓泵站、千斤頂、計算機軟件系統、測力
傳感器等,其工作原理是利用預應力筋受反拉力作用所產生的彈性形變,通過傳感器工裝采集壓力和位移變化,通 過配套軟件分析得到錨下有效預應力值。
錨下有效預應力檢測儀廣泛應用于橋梁結構施工過程,涉及到結構物使用安全,隨著國內橋梁工程在大規模使用,橋梁錨下有效預應力會直接或間接引起程質量問題,從而越來越得到橋梁管理部門的關注,而目前我國缺少此設備全國統一的計量技術規范,錨下有效預應力檢測儀的量值溯源一直存在障礙。為規范行業的量值溯源問題,重慶率先發布了JJF(渝)031-2019《錨下預應力檢測儀校準規范》,但在使用過程中發現規范中個別計量器具未提出具體的性能要求,計量器具結構類型層次不齊、性能千差萬別,導致計量器具本身引入的誤差無法評估,直接影響錨下有效預應力的校準結果。
制定錨下有效預應力檢測儀國家計量校準規范,對錨下有效預應力檢測儀的計量特性,計量器具特性提出合理的技術指標,以解決目前量值溯源過程中存在的技術問題,從而廣泛服務于相關行業的計量需要。
本規范依據 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JJF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和 JJF 1001-201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共同構成支撐本規范制定工作的基礎性系列規范。本規范參考JJF(渝)031-2019 錨下有效預應力檢測儀校準規范;T/CECS G:J51-01-2020 公路橋梁錨下有效預應力檢測技術規程;CQJTG/T F81-2009 橋梁預應力及索力張拉施工質量檢測驗收規程;DB14/T 1717-2018 公路橋梁錨口有效預應力檢測技術規程;JTG/T 3650-2020 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JF 1134-2005 專用工作測力儀校準規范等文件編制而成。
依據 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范包括九個章節和三個附錄:1.范圍、2.引用文件、3.術語、4.概述、5.計量特性、6.校準條件、7.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8.校準結果、9.復校時間間隔,以及附錄A預應力檢測儀校準記錄表式樣,附錄B錨下有效預應力檢測儀校準證書信息及內頁式樣,附錄C錨下有效預應力檢測儀校準結果不確定度評定示例。
校準環境條件:
a)環境溫度為 23℃±2℃,濕度不大于 85%RH。 b)校準應在無影響正常工作的振動,并有一定防護措施的室內進行。
校準器:
a)標準測力儀系統:量程不小于300kN,準確度等級不低于0.3級。 b)預應力檢測儀校準平臺:校準平臺長度不小于5.5m,應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校準平臺在承受300kN軸向壓力時,最大變形量不超過 0.1mm,其中所配鋼絞線公稱直徑為15.24mm,公稱抗拉強度為1860MPa,所用錨夾具應為同一廠家生產的配套產品。
校準結果:
1.校準記錄。預應力檢測儀的校準記錄應信息齊全、內容完整,校準記錄式樣見附錄 A。2.校準報告或證書。預應力檢測儀的校準結果以校準報告或校準證書的形式表達,校準結果內頁式樣見附錄B。3.校準結果不確定度評定。預應力檢測儀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評定按照 JJF1059.1 進行,不確定度評定示例見附錄C。
復校時間間隔:
預應力檢測儀的復校時間間隔建議為6個月。由于復校時間間隔的長短是由預應力檢測儀的使用情況、使用者等諸因素所決定的,因此,送校單位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自主決定復校時間間隔。
本規范為首次制定。本規范適用于錨下有效預應力檢測儀的校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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