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指導意見》解讀
為進一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踐行科學發展觀,落實*黨組“堅持現代化方向,把以水利信息化促進水利現代化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思路,優化配置水利信息化資源,充分發揮現有資源的作用和效能,積極構建與現代水利相適應的水利信息化綜合體系,促進水利信息化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近期*印發了《加快推進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就充分認識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基本任務、保障措施等四個的方面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并要求各單位、各部門提高認識,統一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方案,落實措施。
一、《指導意見》出臺的重要意義
1、對水利信息化發展現狀的分析
《指導意見》闡述了水利信息化建設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單機到網絡、從局部應用到協同應用、從數據庫建設到數據中心建設、從滿足個性應用的環境建設到協同應用的公用平臺建設的發展過程。在總結了成就和經驗的基礎上,客觀地分析了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指出由于任務來源、建設時間、建設環境、建設目標以及體制機制等因素,尚存在目標單
一、資源割據、共享困難、效能低下、重復建設等問題,導致水利信息化資源得不到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一定程度地制約了水利信息化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
*以來,水利信息化的發展由于缺少統一規劃或制定的規劃一定程度上難以落實,各單位或各部門結合自己的業務需求,為滿足局部的應用目標,利用各方面的資金,開發建設了一些信息系統,這些系統在水利工作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水利信息化的發展。但在建設和應用過程中,由于許多系統為解決特定研究或業務應用而建,建設資金來源復雜,大多數數據庫與具體業務處理緊密綁定,硬件、基礎軟件與具體單位、部門綁定。這些系統大多分散建設在各個地區或不同業務部門,形成以地域、專業、部門、系統等為邊界的孤島,形成了資源割據的局面。
受各方面條件的限制,許多系統不具備持續運行條件,難以向外界用戶提供服務,加上系統規范性差,客觀上形成了共享困難的鴻溝。同時,由于缺少信息共享政策法規,共享機制還未建立,社會公益與市場化服務界限不清,信息服務合理補償機制尚未形成,導致資源的占有者都希望共享其他占有者的資源,卻不愿意將自己所擁有的資源提供共享,單向的共享愿望形成事實上的信息壁壘。
在原有機制和體制下,實施的各個系統獨自建設,甚至從采集、通信、網絡、信息、業務應用等均各自獨立建設,一些功能相似的系統出于不同的目的和利益,變化名目重復申請建設,造成不必要和低水平的重復建設。一些孤立的系統只能在有限范圍、有*段內由少數人員使用。同時,因為規范性差、文檔缺乏,伴隨著系統硬件、軟件老化的問題,給后續擴展和改造增加了困難,系統很難隨需求的變化而調整,影響了系統效益的持續發揮,系統效能低下,甚至無法保證正常運行。這些問題導致水利信息化資源得不到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水利信息化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
2、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的重要意義
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主要是指在一定范圍內,對水利信息化基礎設施、水利信息資源、水利業務應用、水利信息化保障環境等水利信息化資源進行統籌規劃,科學合理地配置與整合,促進資源的公用與共享,充分發揮資源的作用與效能,增強部門協作,提高工作效率,節省建設和運維資金,促進水利信息化可持續發展。
《指導意見》指出:隨著國民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對水利行政管理水平的要求越來越高,對水利業務應用中的綜合分析、決策支撐能力的需求越來越強,對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的需求越來越迫切,加快推進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是水利信息化工作面臨的重要任務。
《指導意見》提出: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程度是衡量一個單位信息化水平乃至業務工作與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是近期水利信息化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對于保障水利信息化可持續發展,促進水利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
以信息化發展帶動和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以水利信息化促進水利現代化的發展,已成為我們社會進步和事業發展的共識。政府部門的行政決策能力與水平提高,政府信息的社會化服務程度的提升,乃至我們日常工作都已離不開信息化技術的支撐。我們已經生活在信息化技術高速發展的時代,如何高效地實施水利信息化建設,充分發揮水利信息化資源的作用,加快推進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使其發揮整體效益,已成為水利信息化發展必須解決的問題,也是當前水利信息化工作的重點任務。
二、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了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提高水利信息化資源的利用效率和效能為目標,以水利信息資源開發利用為核心,以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為手段,以體制和機制創新為動力,加快推進水利信息化資源的整合與共享,促進水利信息化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
基本原則:
①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各級*門和各單位要從水利發展與改革的全局和*利益出發,加強,協調相關各方共同參與,在宏觀上做好統籌規劃,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在此基礎上根據輕重緩急有序地開展好這項工作。
②用好現有,補充完善。開展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首先要保證現有各種資源的充分整合、共享利用,發揮其大效能。整合后仍不能滿足共享要求的,要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進行必要的補充和完善。
③基礎先行,確保應用。水利信息化基礎設施的整合與共享是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工作的首要任務,要認真調研,摸清情況,充分分析各類基礎設施的綜合利用能力,在保證現有應用系統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做好資源的優化配置。
④整合信息,共享利用。信息資源的整合與共享是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工作的核心任務,要在充分整合各類水利信息化基礎設施資源的基礎上,強化水利信息特別是水利基礎信息的統一采集、集中管理和共享利用。
⑤強化標準,確保安全。標準和安全是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工作的重要保障,要高度重視應用支撐環境的相對統一和各類信息編碼、標識、展現的統一。強化系統安全,逐步建立統一的安全保障體系。
三、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的基本任務
《指導意見》在分析了水利信息化建設的現狀的基礎上,依據*已經印發的《全國水利信息化規劃》,結合水利信息化工作的實際,提出了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的基本任務。主要包括基礎設施、信息資源、業務應用、完善公用資源等方面。
1、基礎設施
水利信息化基礎設施的整合與共享任務主要包括網絡與通信設施、機房環境、硬件設備、基礎軟件、視頻會議、安全系統六個方面:
在網絡方面,*已經建立了連接全國七大流域機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水利信息骨干網絡(政務外網),并建立了連接七大流域機構的政務內網。各流域機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近年來也結合實施工作需要建立了相應的網絡系統。這些網絡的建立為水利信息的交換與共享,為水利信息化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要充分發揮這些網絡的作用,加強統一管理,強化共享利用,堅決避免重復建設,自成體系等現象。
在機房環境方面。目前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信息中心或相應的部門基本上按照國家機房建設的相應標準建設了的機房。這些機房基本符合對供電、溫度、濕度、消防、監控、門禁、防塵、防盜、防雷等的要求,要充分利用這些的機房,提供安全、可靠的機房環境,逐步整合或取消各業務部門自建的內部機房,實現機房的統一管理和開放利用。這種整合既可消除機房空間的浪費,節省資金,又為專業化的運行維護管理提供了保障。
在硬件設備和基礎軟件方面,各類服務器、存儲設備建設和運行維護價格昂貴、技術要求高,要加強統一部署、集中管理和共享利用,逐步構建相對統一的基礎硬件運行平臺,提供統一的基礎硬件支撐環境,提高系統的可靠性和運行效益。數據庫管理、空間數據分析處理、應用支撐平臺等基礎軟件建設和運行維護費用昂貴,要加強系統軟件和支撐軟件的共享利用。各類業務應用系統開發與運行應盡可能依托現有的硬件設備和基礎軟件資源,避免建設一個系統購買一套硬件設備,配置一套軟件環境的現象。
在視頻會議系統建設方面,要充分考慮上連下接,強化視頻會議系統的共享利用,擴展系統使用范圍,大限度發揮系統的效益。
在安全系統方面,要從全局出發,制定統一的安全方案,進行整體實施,包括物理安全、網絡安全、信息安全、運行安全、安全管理等。要建立統一的防范機制和安全策略,要在統一的規劃下逐步完善。要避免每個項目都新建一套安全系統的現象。
2、水利信息資源
在水利信息資源的整合與共享方面,《指導意見》重點對信息采集系統和數據庫建設進行了闡述。
在信息采集方面,強調了要充分利用現有的采集站網和采集系統,制定綜合利用方案,要促進部門之間的共建共管,避免個別業務為滿足局部的需求而分別建設或者說重復建設采集系統的現象。要通過制定或完善相應的政策及部門間的協調,建設信息采集系統的共享機制,確保信息采集的性,要嚴格審批信息采集系統及相關建設內容,避免重復建設,重復采集等問題。
在數據庫建設方面,要重點進行各類水利基礎數據的整合,首先要以建成的各類數據庫為基礎,按照國家和水利行業標準,實施數據庫整合。整合后的數據庫一方面要保證已有業務應用系統的正常運行,又要充分考慮為新的業務應用提供支撐,并為建設各層次的水利數據中心奠定基礎。要制定信息資源共享的相關政策,建立數據庫共享利用與更新維護機制,促進基礎數據庫為各類水利業務應用和社會公眾提供完善的信息服務,推動信息資源的共享利用。專業數據庫應充分利用統一共享的水利信息化基礎設施資源,采取托管等方式進行建設和整合。
3、水利業務應用
在業務應用系統方面,要充分發揮各種已建業務應用系統的作用,逐步建立支撐業務應用的平臺架構,并基于統一平臺架構進行業務應用系統整合和建設,逐步優化已開發業務應用中同類、共性的功能模塊,推進業分離,并將數據資源集中到數據中心管理。各類新建設的業務應用系統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數據資源,特別是基礎數據資源,要注重基礎數據的補充與完善,提倡數據資源的統一建設,共享利用。要統一組織開發覆蓋不同層次的同類業務應用系統,強化推廣應用,避免同類業務應用的重復立項,重復建設。在業務應用系統的建設中,還要注意系統建設的完整性,做好需求分析,確保建設一個應用一個,發揮效益一個,要避免盲目上項目,變換名目上項目,不求實際應用效果的情況。
在公眾信息服務系統方面,要逐步建立統一的信息發布與服務平臺,統一本單位公眾信息服務系統的目錄體系、網上辦事、查詢服務、互動反饋等功能,推動統一門戶網站建設,建立高度集成與共享的公眾信息服務系統,促進政務公開和公共服務。
4、完善水利信息化公用資源
《指導意見》強調,要依托在建和新建水利信息化重點工程,完善水利信息化基礎設施。完善水利信息骨干網和水利衛星通信網,加快建設流域省區網、地區網、部門網以及與信息采集點之間的接入網,提高信息傳輸的時效性和可靠性。
要大力推進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水利數據中心建設,構建統一的信息存儲與管理平臺。進一步明確業務部門與信息化部門的具體職責,強化各類信息資源的集中存儲和統一管理。探索專業數據庫托管方式,由數據中心統一提供專業級的安全保障、應用維護、共享利用、備份交換等技術服務。
要根據國家對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和保密的相關要求和標準,組織實施統一的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嚴格劃分信息的密級和信息系統的安全等級,確保信息系統安全可靠運行。
四、保障措施
《指導意見》針對如何組織開展好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工作,提出了如下保障措施。
1、建立工作協調機制
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應在各級信息化工作機構的統一與協調下,由信息化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制定規劃、組織實施,各業務部門相互配合,分工協作。財務部門要積極支持,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優先安排整合后系統的運行維護經費。
2、健全相關辦法
各級*門要建立健全水利信息化資源整合與共享的相關辦法,促進各部門從全局利益出發,共同做好整合與共享工作。對新建水利信息化項目嚴格把關,充分考慮現有資源的利用,避免重復建設。
3、制定標準與規范
*應組織制訂水利信息資源目錄體系等全局性、基礎性的標準規范。各級*門應在遵循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基礎上,研究制定適用于本流域(區域)的相關標準與規范。
4、加強水利信息化專業隊伍建設
各級*門要重視水利信息化專業隊伍建設,加強人員培訓,整合人力資源,形成相對集中的人力資源優勢,提高水利信息化建設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