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量水分測試儀電解液的失效會導致水分測定儀的工作無法進行,在將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效益降低的情況下還會進而影響生產的繼續進行。電解液是否失效的判斷標準如下:
(1)微量水分測試儀的電解池中電解液使用一個月以上,即使放到電解池中一個月不使用也會因吸潮而失效;
(2)微量水分測試儀的電解液顏色由淡黃色變深(非過碘狀態下);
(3)電解速度不穩定,忽大忽小,很難達到平衡狀態;
為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生產效益有所提高,在生產過程中要隨時注意水分測定儀電解液的變化,隨時更換,以防止不必要的時間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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