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建國
.產品用途
蓄電池內阻測試儀主要用來測試蓄電池內阻,通過內阻值來評估蓄電池好壞,從而作為蓄電池管理參考依據。
二.產品特點
1.設計小巧,重量輕,方便使用者攜帶及操作;
2.儀器功能:單節電池測量、成組電池測量、電池電壓測量;
3.既可以采用按鍵操作也可以采用觸摸屏操作。
三.技術指標
測量范圍: 內阻:0.0mΩ--100mΩ
電壓:0.000v--16v
小測量分辨率 內阻:0.01 mΩ
電壓:1mV
測量精度 內阻:±2.0%rdg ±6dgt
電壓:±0.2%rdg ±6dgt
顯示屏:240×320 24bit 3.5寸TFT LCD + 觸摸屏
內存容量:16 M字節FLASH
外部存儲接口:USB (可插接U盤)
工作電源:可充電鋰電池,充滿可工作5~6小時
外接電源:AC100~240V/DC8.4V-1A電源適配器/充電器
四.基本功能
序號 | 項 目 | 描 述 |
1 | 電池測量 | 可進行單節電池、成組電池的內阻測量及性能評估。 |
2 | 示波器測量 | 電壓測試示波器測試功能。 |
3 | 數據管理 | 測量數據結果的存儲、回放、查閱、轉存U盤等功能。 |
4 | 系統管理 | 包括計量校準、時間設置、語言選擇、系統更新及軟件版本信息等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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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方應對合同設備的設計、材料選擇、加工、制造和試驗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并在合同設備的整個制造過程中嚴格按其執行。
5.5對合同設備供貨方應采用有運行經驗證明正確的、成熟的技術;若采用供貨方過去未采用過的新技術,應征得買方的同意。
5.6供貨方從其他廠采購的設備,一切質量問題應有供貨方負責。
6.1技術服務
6.1.1供貨方應一名工地代表,配合買方與安裝承包商之間的工作。供貨方應指派合格的有經驗的安裝監督人員和試驗工程師,對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和現場試驗等進行技術指導。供貨方指導人員應對所有安裝工作的正確性負責,除非安裝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供貨方人員的意見執行,并且,供貨方指導人員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將此情況通知買方。
6.1.2供貨方的工地代表,應在合同范圍內全面與買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與協商,以解決合同有關的技術和工作問題。雙方的工地代表,未經雙方授權,無權變更和修改合同。
6.1.3供貨方技術人員代表供貨方,完成合同規定有關設備的技術服務,指導、監督設備的安裝、調試和驗收試驗。
6.1.4供貨方技術人員應對買方人員詳細地解釋技術文件、圖紙、運行和維護手冊、設備特性、分析方法和有關的注意事項等,解答和解決買方在合同范圍內提出的技術問題。
6.1.5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應是正確的,如因錯誤指導而引起設備和材料的損壞,供貨方應負責修復、更換和(或)補充,其費用由供貨方承擔,該費用還包括進行修補期間所發生的服務費。買方有關技術人員應尊重供貨方技術人員的技術指導。
6.1.6供貨方代表應尊重買方工地代表,充分理解買方對安裝、調試工作提出的技術和質量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使設備的安裝、調試達到雙方長沙市智能蓄電池內阻測試儀*長沙市智能蓄電池內阻測試儀*都滿意的質量。如因供貨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工作拖期,買方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留在工地服務,且費用由供貨方自理。如因買方原因造成安裝或試驗拖期,買方根據需要有權要求供貨方的安裝監督人員或試驗工程師繼續留在工地服務,并承擔有關費用。
6.2在供貨方工廠的檢驗和監造
監造按照DL/T586-95《電力設備用戶監造技術導則》的規定執行,生產過程中主要工藝階段和出廠試驗,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