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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地 | 國產 | 加工定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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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處理25立方污水處理一體化設備
該設備有碳鋼、玻璃鋼結構,設備防腐蝕性強,結構穩定
設備有多種型號,每天可以處理10噸、20噸...70噸、80噸、100噸、1000噸污水
多種顏色,綠色、藍色、黑色、紅色、灰色等各種顏色*
運行穩定,壽命長,埋于地下,運行成本低,操作簡單,維護方便。
具有靈活性的特點,對場地要求小;適用于各種池型,不需擴容即可實現升級改造;可根據進水情況變化靈活調整懸浮載體填料填充率,保證處理效率,無需停產。
比產甲烷活性(Specific Methanogenic Activity)是在一定條件下,單位質量的厭氧污泥產甲烷的大速率。其單位為mlCH4/(gVSS?d)、m3CH4/(kgVSS?d)或gCODCH4(gVSS?d)
比產甲烷活性是污泥性質的重要參數。比產甲烷活性要通過專門的方法測定,它不是指反應器內污泥實際產甲烷的速率而是表示了這種污泥所具有的潛在產甲烷能力。由于比產甲烷活性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例如溫度、底物濃度與組成等的影響,所以在不同條件下測得的比產甲烷活性不同。
由于反應器負荷取決于反應器內污泥的量、污泥的比產甲烷活性與污泥與廢水混合的情況,因此無論對于何種厭氧反應器,比產甲烷活性都是反應器負荷與效率的重要參數。
進入厭氧反應器的溶解性廢水中的COD厭氧過程中轉化為甲烷、少量細胞物質和未*利用的VFA.由于細胞物質和VFA量相對較少,且對于溶解性廢水的厭氧處理,產甲烷是限速的一步
(3)士物絮凝劑:與無機和有機合成高分子絮凝劑相比,生物絮凝劑具有許多*的性質和優點:
①易于固液分離,形成沉淀物少;
②易被土物降解,無毒無害,安全性高;
③無二次污染;
④適應范圍廣;
⑤具有除濁和脫色性能等;
⑥有的生物絮凝劑還具有不受pH值條件影響,熱穩定性強,用量少等特點。
人們預見生物絮凝劑絮凝活性的廣性將使*消除污染成為現實,它大部分或全部取代合成高分子絮凝劑址大勢所趨。
現在用于處理印染廢水的生物絮凝劑有PFIOI(用于處理含羧甲基纖維素的退漿廢水)、MF一3和NA7(用于染液脫色)和NOC一1(可消除污泥膨脹。恢復活性污泥的沉降性能)。
氧化法的應用
(1)濕式空氣氧化法:
濕式空氣氧化法(WAO)是在高溫(175—350~C)、高壓(2.0—20.67MPa)下通人空氣,使溶解或懸浮于廢水中的有機和無機還原物質,在液相中被直接氧化成二氧化碳和水的廢水處理法。
它不產生生物法中的污泥和高濃度的廢物,加入催化劑后能有效地提高濕式空氣法的氧化效率。目前國際上已成功地將該方法應用于印染等工業廢水的處理。
(2)光化學氧化法:
①利用太陽能資源,是全球現在和將來發展循環經濟的重要出路之一。光化學水處理方法概括起來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直接光解、紫外光/氧化劑(UV/H,0,、UV/Ol、UV/HzOz/O,、UV/TiO2,等)、均相光催化氧化[光/Fenton、UV/Fe(m)一H,O,絡合物體系]和多相光催化氧化(半導體光催化)。
它們的共同特點是通過生成活性自由基,如羥基自由基而氧化、降解葚至礦化有機物。此類方法又被稱深度氧化法(AdvanceOxidation丁echnologies,AOTs)。
在光氧化技術中,具有光化學活性的催化劑、氧化劑或敏化劑等是至關重要的成分。采用的雙氧水/草酸鐵(Ⅲ)絡合物作為脫色劑,利用光催化原理凈化染色廢水,不用動力,只以太陽光為條件,對太陽能的利用率非常高,對環境無害,染色廢水脫色后可循環再利用。
由于光化學氧化法效率較高、無二次污染;反應條件溫和(常溫、常壓)、氧化能力強和速度快、低能耗、操作靈活、設備簡單,適用于有機廢水的深度處理,利用該技術處理印染等難降解廢水已成為廢水處理領域中的熱點之一。
②光催化氧化法,是近年來比較活躍的研究領域,它是在可見光或紫外光作用下使有機污染物氧化降解。7iO,光催化分解作為一項新的環境污染治理技術,在有機污染物的氧化分解或空氣凈化等方面取得了迅速發展,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
TiO2,具有分解水中的污染物、空氣中的氮氧化合物、硫化合物、還原水中部分重金屬有害離子、殺菌以及除臭等作用。能有效地破壞許多結構穩定、生物難降解的污染物,與傳統的處理方法相比,具有明顯的高效、污染物降解更*的優點。
大量的研究工作表明,納米TiO2,可將水體中的烴類、鹵代烴、羧酸、表面活性劑、染料、含氮有機物和有機磷殺蟲劑等迅速地氧化成CO,利H20等無機物質,從而達到去除水中有機物污染的目的。
對常用的活性染料、酸性染料和分散染料,印染廢水進行光催化脫色降解反應和光助還原反應中,一些金屬離子,如適量二價鐵離子,再加上H20,、TiO2,與Cu2o,O,它們的共同作用可有效催化某些染料的分解。處理廢水的TiO,光催化反應器有懸浮體系和固定體系兩種,它們都可用于處理工業廢水、生活廢水。
每天處理25立方污水處理一體化設備污泥處理處置現狀與需求分析
1、處置現狀
根據2016年國家住建部統計,我國日均污泥產量約13.0萬立方米(以含水率80%計),而污泥無害化處置設施規模僅為3.74萬立方米,處置率尚不足30%。
“十三五”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共投資約5644億元。其中,新增污水處理設施投資1506億元,新增或改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設施投資294億元,長期的“重水輕泥”導致污泥嚴重“積壓”。
南北泥質差異大(VS/SS 35%~74%);合流制地區,污泥含砂量高、有機物含量低;
標準規范制度嚴格,未經穩定化處理的污泥不允許進入土地;對重金屬和持久性有機物的要求較為嚴格。
2、需求分析
◆資源緊缺 :污泥是氮、磷資源和有機質的載體(每千克干物質中含24 g磷化合物、44 g氮化合物),從污泥中回收磷已是大勢所趨,德國已實施強制磷回收。
◆ 能源價格上漲:高能耗處理工藝將受到限制,向污泥索要能源亦是大勢所趨。污泥厭氧消化產生的沼氣是清潔的生物質能源——降解1kg有機質產生0.8標立方米沼氣,1標立方米沼氣可發2.5度電。
◆ 土壤有機質流失:化肥的使用導致土壤有機質流失,近50年內土壤有機碳的損失量為380億噸,腐殖質損失量比1萬年農業文明以來平均腐殖質損失高約24.3倍。
◆ 碳排放量控制嚴格:受全球氣候變化的影響,碳足跡分析已成為比選和評價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理處置工藝技術路線的重要方法。
污泥處理處置技術路線的選擇
處理與處置的區別:處理的是原生污泥,處置的是處理后產物。
處理與處置的關系:處置決定處理,處理(產物)必須滿足處置要求。
污泥處理處置三條主流技術路線
有三點值得注意:
(1)應急不能夠替代主流;
(2)土地利用概念在我國太寬泛,缺少與后續銜接;
(3)焚燒不低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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