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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產業】導讀:環境監測領域政府購買服務模式的創新,也正催生環境監測領域的投融資方式的改變。
“零容忍”!
對于環境監測數據造假問題,在此前召開的生態環境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說道。
所謂的“絕不姑息”絕非輕描淡寫的表態。生態環境部環境監測司司長柏仇勇亦曾強調,數據質量是生態環境監測的“生命線”。“如果環境管理是一座大廈,那么環境監測就是‘頂梁柱’”。按照《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監督檢查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要求,生態環境部已連續兩年對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排污單位、運維單位等開展監督檢查。
在2020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時任生態環境部部長的李干杰就曾明確,對于干擾空氣質量國控監測站點的違法行為,發現一起嚴查一起,決不含糊。在過去一年里,環境部聯合市場監管總局對37家國家級資質認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開展了“雙隨機”監督檢查。迄今,國家空氣環境質量監測事權、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事權均已全面完成上收,實現了“誰考核、誰監測”。
監測造假,于法不容。借助刑法修正契機,推動環境監測數據造假等違法行為入刑。對企業監控數據造假行為,應更加合理地設置處罰
標準,加大對造假行為的處罰力度,同時還要明確造假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連帶責任。建立社會
環境檢測機構和自行開展環境監測企業的環境信用制,限制其生產經營活動,加大監測數據造假的違法成本。
如果說提高懲處力度,可讓監測機構不敢造假,那么要讓監測機構無法造假,就需要織密防線。將一些監測儀器出具的數據直接自動聯機上傳至數據審核中心,避免中間環節經過人手,降低造假風險。推進國家、區域、運維機構三級質控體系建設,從科學技術體系上確保監測數據的“準”。
更有必要的是,則是需要從機制上明確和鞏固“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采樣與分析人員、審核與授權簽字人分別對原始監測數據、監測報告的真實性終身負責。截至2020年1月,我國已形成國家—省—市—縣四級生態環境監測架構,共有監測機構3336個、監測人員約6萬人。
隨著監測網絡日趨完善,“十四五”國家城市監測點位數量將從1436個增加至1800個左右。針對臭氧、細顆粒物等,建立生態環境系統的部門高計量標準,保障監測數據準確性和儀器計量溯源性。鼓勵和支持環境監測技術創新和環境監測設施設備優化升級,推動實現環境監測的立體化、智能化、可視化。
以更強有力的監管行動杜絕環境數據造假已成為必然。2020年,環境部門還將繼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進一步以查促改,提升成效。遠程監控與實地抽查相結合,采用飛行檢查、例行檢查、專項檢查等多種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未來我國環境監測系統呈現智能化、網格化融合發展趨勢,環境監測設備向多功能、集成化、智能化方面發展。
而環境監測領域政府購買服務模式的創新,也正催生環境監測領域的投融資方式的改變。在眾多業界人士看來,盡管當前生態監測仍以政府和科研機構的監測力量為主,以第三方的社會化監測力量為輔。但第三方的力量會逐漸突出起來,并為社會資本開展監測數據輔助決策進一步打開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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