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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國標委聯〔2019〕1號)和《中華環保聯合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由中華環保聯合會歸口,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北京工業大學等企事業單位共同起草的《焦化污染土壤多環芳烴生物修復智能監控預警技術指南》《焦化污染土壤多環芳烴生物修復智能監測設備配置技術指南》兩項團體標準,現已完成征求意見稿。為滿足相關領域的適用范圍和應用需求,由審查專家組提議并經標準起草組協商一致,將《焦化污染土壤多環芳烴生物修復智能監控預警技術指南》標準名稱調整為《焦化污染土壤多環芳烴生物修復智能監測預警技術指南》。為保證標準的科學性、嚴謹性和適用性,現公開征求意見。
《焦化污染土壤多環芳烴生物修復智能監測預警技術指南》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 1 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文件提出了焦化污染土壤多環芳烴生物修復智能監測預警平臺的設計、建設和管理的技術指導。本文件適用于焦化污染土壤多環芳烴生物修復智能監測預警平臺的設計、建設和管理等。其他類型污染土壤生物修復智能監測預警平臺的設計、建設、管理等可參照本文件執行。
布點原則:
1.科學性和可行性。布點首先要科學合理,同時要考慮現實依據,保證技術能夠實現。
2.代表性和經濟性。樣品可作為總體的代表,能夠客觀反映當時焦化污染土壤修復的程度和環境因素,并在滿足監測目的和需求的基礎上,實現點數和代表性方面的平衡。
布點位置與密度:
1.生物泥漿反應器
根據生物泥漿反應器體積大小,對于 20~50 m3 的反應器,可安裝 1 組監測預警裝置;50~100 m3的設置 2 組;100 m3 以上的設置 3 組。根據生物泥漿反應器的實際體積選擇合理的布設點位組別,可在反應器罐體外部的兩端或中部安
2.生物堆
根據生物堆體積大小,對于 20~50 m3 的生物堆,可安裝 1 組監測預警裝置;
50~100 m3 的設置 2 組;100 m3 以上的設置 3 組。根據堆體的實際體積選擇合理的布設點位組別,監測部位應盡可能選擇具有代表性的中心部位。
3.廢水排放口
在焦化污染土壤修復廢水排放末端設置
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的廢水排放口安裝相關污染物監測裝置,排放限值參照執行 GB 8978 和 GB 16171,或協議銜接的污水處理單位接管限值。其他行業來源的污染土壤修復亦可參照此執行。
4.廢氣排放口
在焦化污染土壤修復廢氣排放末端設置廢氣處理裝置,處理后的廢氣排放口安裝相關污染物監測裝置,氨、硫化氫排放限值執行 GB 14554,VOCs 排放限值參照執行 GB 16297 中非甲烷總烴控制限值。其他行業來源的污染土壤修復亦可參照此執行。
《焦化污染土壤多環芳烴生物修復智能監測設備配置技術指南》
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 1 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文件提供了焦化污染土壤多環芳烴生物修復智能監測設備配置技術指導。本文件適用于焦化污染土壤多環芳烴生物修復智能化監測設備的組成、選型、參數設置等。其他類型污染土壤多環芳烴生物修復智能化監測設備的配置可參照本文件執行。
總則:
焦化污染土壤多環芳烴生物修復過程的智能監測應合理配置土壤修復生物泥漿反應器(或生物堆)的在線、離線傳感監測設備,以及與監測設備相匹配的數據通訊設備、智能數據處理與展示設備,形成對現場修復情況的有效映射和智能分析。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選配智能攝像設備等,從而進一步提升修復過程的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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