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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行業標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有關規定,《電子溫壓修正
膜式燃氣表檢定規程》地方計量技術規范作為京津冀共建計量技術規范,經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現予以公布。實施日期2023年7月1日。
燃氣表通常由基表、電子溫度傳感器(如適用)、電子壓力傳感器(如適用)、積算器、計數器、電池盒和附加裝置(如適用)等部件組成。燃氣表主要應用在燃氣貿易結算場合,用于燃氣其他規定條件下或工況累積流量的計量。
本規程按照 JJF 1002-2010《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JJF1001《通用計量術語及定義》共同構成支撐本規程制定工作的基礎性文件。
本規程依據 JJG 577-2012《膜式燃氣表》、GB/T 6968-2019《膜式燃氣表》和 GB/T36242-2018《燃氣流量計體積修正儀》,參考了 T/CGAS 011-2020《電子溫壓修正膜式燃氣表》,并結合我國電子溫壓修正膜式燃氣表的技術水平和行業現狀進行制定。本規程的主要技術指標與上述文件基本等效。
依據JJF 1002-2010《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編寫規則》,本規程主要內容包括:范圍;引用文件;術語和計量單位;概述;計量性能要求;通用技術要求;計量器具控制以及附錄等內容。
檢定環境條件:
環境溫度:(20±5)℃
大氣壓力一般為:(86~106)kPa
相對濕度: 30%~75%
做分量法的燃氣表一般在檢定環境條件下放置 4h 以上,等待燃氣表穩定到檢定溫度條件下方可進行檢定。
檢定過程中,標準裝置處的溫度和燃氣表處的溫度之差,包括室溫、標準裝置液溫(適用時)、檢定介質溫度應不超過 1℃。
流量示值誤差檢定介質一般為空氣。
檢定壓力不得超過燃氣表最大工作壓力,檢定系統不得漏氣。
溫度示值誤差檢定時溫場均勻性不超過 0.2℃。
標準裝置:
1.分量法標準裝置
流量標準裝置可選用鐘罩式氣體流量標準裝置、音速噴嘴法氣體流量標準裝置或標準表法氣體流量標準裝置等。標準裝置的流量擴展不確定度應優于或等于燃氣表最大允許誤差絕對值的 1/3,可采集脈沖信號、光電信號或數字信號,能顯示規定條件或工況條件下體積值。
溫度標準器的不確定度應優于或等于燃氣表溫度傳感器最大允許誤差絕對值的 1/3,可選用最大允許誤差不大于±0.1℃的標準數字溫度計。
壓力標準器的不確定度應優于或等于燃氣表壓力傳感器最大允許誤差絕對值的 1/3,可選用準確度等級不低于0.05級的標準數字壓力計。
2.總量法標準裝置
總量法檢定試驗設備一般由氣體流量標準裝置、溫度變送器、壓力變送器、熱交換器、高低溫試驗箱、檢測控制系統組成,標準裝置的標況流量擴展不確定度應優于或等于燃氣表最大允許誤差絕對值的1/3。
3.配套裝置
配套設備及要求如表9所示。
檢定結果的處理:
檢定合格的燃氣表發給檢定證書或加貼檢定合格標識(或封印標志);檢定不合格的燃氣表發給檢定結果通知書,并注明不合格項目。證書格式參考附錄 A。
檢定周期:
1.對于貿易結算的居民生活用燃氣表只作首次強制檢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換。以天然氣為介質的燃氣表使用期限不應超過10年。以人工煤氣、液化石油氣等其他燃氣介質的使用期限不應超過6年。
2.對于貿易結算的工商業用燃氣表的檢定周期不應超過3年。
本規程是首次制定。本規程適用于最大工作壓力不超過50kPa、最大流量不超過160m3/h,電子溫度壓力修正、電子溫度修正或電子壓力修正的膜式燃氣的首次檢定、后續檢定和使用中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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