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儀表網 行業標準】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廳辦公室關于下達《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標準(2022年)制(修)訂計劃》,由寧夏機械工程學會編制的《
儀器儀表制造業綠色工廠評價要求》地方標準(征求意見稿)已完成,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要求,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文件規定了儀器儀表制造業綠色工廠評價的總則、評價要求、評價規則、評價程序與評價報告等。本文件適用于儀器儀表制造業企業的綠色工廠評價和建設。可用于企業自我評價、第二方評價或第三方評價。
總體架構:
儀器儀表制造業綠色工廠應在保證產品功能、質量、開發周期、成本,減少制造過程中環境影響和保障人的職業健康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儀器儀表產品全生命周期過程,采用綠色能源、綠色材料、綠色工藝技術、綠色生產設備等綠色制造過程生產綠色產品,滿足基礎設施、管理體系、能源與資源投入、產品、環境排放、企業績效與社會效益協同優化的目標要求。
評價程序和評價方法:
1.評價程序:
評價應建立規范的評價工作流程,包括評價準備、組建評價組、制定評價方案、預評價、現場評價、編制評價報告、技術評審等。
2.評價方法
2.1.評價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組織實施。當評價結果用于對外宣告時,則評價方至少應包括獨立于工廠、具備相應能力的第三方組織。
2.2.實施評價的組織應查閱受評工廠的報告、統計報表、原始記錄、聲明文件、分析/測試報告、相關第三方認證證書等支持性文件;并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對相關人員的座談、實地調查、抽樣調查等方式收集評價證據,并對評價證據進行分析,確保受評工廠對相關指標要求的符合性證據充分、完整、準確。
2.3.評價采用指標加權綜合評分的方式,各指標加權綜合評分的總分為100分。必選指標得分根據符合與否取0分或滿分,可選指標得分根據符合程度在0分和滿分之間取值。當評價要求不適用時,此項不扣分。可選指標得分根據符合程度進行打分,符合程度和對應分值如下:
——全部符合:指標得分×100%;
——大部分符合:指標得分×80%;
——部分符合:指標得分×50%;
——不符合:0分。
評價報告:
1.工廠評價報告應充分體現評價機構在現場開展評價的實施過程,內容簡要、證據充分支撐評價結論。
2.針對每一項評價條款的要求,詳細闡述評價的過程和判定企業符合情況的充分依據,對引用的關鍵內容給出證據文件來源,對計算給出詳細的計算過程和數據依據,做到證據和信息可信、內容精要、判定準確。
3.評價報告的內容至少應包括評價過程、評價方法、評價內容、評價結論和建議。評價報告宜參考附錄A給出的綱要編寫。
4.儀器儀表制造業綠色工廠的證據類型包括但不限于:
a)環保局公開的企業環境數據;
b)第三方機構出具的碳排放核查報告、環境監測報告;
c)工業產銷總值及主要產品產量表,工業企業能源購進、消費與庫存表;
d)計量設備、用能設備、污染處理設施臺賬;
e)體系認證證書、社會責任報告;
f)能評、環評批復,建筑竣工驗收報告,消防驗收報告等;
g)相關支持材料。
詳情請見附件。
所有評論僅代表網友意見,與本站立場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