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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儀表標準】根據《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下達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的通知》的相關要求,由國網湖南電力公司經濟技術研究院等單位制定的《電力儲能用鋰離子電池(恒流充電時間)檢測技術》湖南省地方標準已完成征求意見稿。按照《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近年來,電化學儲能技術蓬勃發展,電站容量不斷增長,截至2020年底,中國電化學儲能市場累積裝機功率規模為3269.2MW,同比增長91.2%;新增電化學儲能累積裝機功率規模達到1.56GW,突破GW。同時,為助力“碳達峰”與“碳中和”目標,未來電化學儲能行業發展潛力巨大,市場累計規模將會再創新高。行業發展,標準先行,標準體系建設是儲能行業的一個重要環節,電化學儲能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工作在國內外受到普遍重視。在國外,日本、美國、歐洲等國家和地區及其國際電工委員會(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IEC)、電氣和電子工程師協會(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IEEE)等標準化組織已著手制定儲能相關標準。我國從2011年開始陸續開展電力儲能技術標準的編制;全國電力儲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National Technical Committee 550 on Electric Energy Storage of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SAC/TC550)于2014年成立,對儲能技術標準體系的初步建設做出了卓越貢獻。
截至2019年年底,國內已制定百余項電力儲能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在對未來儲能相關標準的制定奠定重要基礎的同時,為實現中國“碳達峰、碳中和”這一雙碳目標提供重要的支撐,為相關領域基礎研究、技術研發、工程應用提供了方向指引和重要遵循。
但由于缺乏標準體系的整體規劃,導致技術不統一、方法不統一、標準不統一,所提出的儲能標準體系框架無法滿足儲能行業發展的新需求,對于消防安全、儲能系統典型設計等重要環節沒有涵蓋。因此,非常有必要建立具有科學性、系統性、邏輯性、開放性的電力儲能標準體系,而基于恒流充放電時間的儲能電站容量衰減判斷方法可以有效實現在線監測及判斷電池容量衰減情況,但目前該方法在多個專利有體現,現有的國標、行標及企標中涉及的比較少。鑒于此,國網湖南電力公司經濟技術研究院、長沙理工大學和湖南省計量檢測研究院聯合開展電力儲能用鋰離子電池(恒流充放電時間)監測技術標準的申請與制定工作,以滿足現今電化學儲能的發展建設與運行要求。
本文件按照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參考GB/T 8897.4-2008 原電池 第 4 部分:鋰電池的安全提示;GB/T 34131-2017 電化學儲能電站用鋰離子電池管理系統技術規范;GB/T 36549-2018 電化學儲能電站運行指標及評價;GB/T 36276-2018 電力儲能用鋰離子電池;GB/T 36558-2018 電力系統電化學儲能系統通用技術條件;NB/T 42091-2016 電化學儲能電站用鋰離子電池技術規范;QB/T 2502-2000 鋰離子蓄電池總規范;T/CNESA 1002-2019 電化學儲能系統用電池管理系統技術規范等規程制定。
本文件規定了電力儲能用鋰離子電池(恒流充電時間)監測技術的術語及定義、測試條件和要求、測試方法等。
測試條件:
在被測電池簇無其他條件要求情況下,測試環境應滿足以下要求:a)環境溫度:20℃;b)供電電源電壓應滿足測試對象和測試裝置的使用要求。
測試設備要求:
1.測量所用的測試裝置、軟硬件系統、元器件應經計量機構檢定或校準,并且在有效期內;
2.測試裝置、軟硬件系統、元器件的工作時應具備精準測量功能;
3.為了保護測試儀器免受不允許的突然過載,允許在測試設備上采用保護裝置,但不能影響測量精度;
4.電功率測量應選用具備分析功能的儀器,有功功率測量準確度優于0.5%;
5.儲能換流器可以實現恒流充放電,波動誤差應不超過恒流大小的%;
6.電池管理系統可以在線測出電池簇的SOC,單位為百分比,誤差應不超過0.8%;
7.能量管理系統可以將電池管理系統測得的SOC信息給儲能換流器,且可以記錄下給電池簇進行放電階段的時間,單位為秒,且精度應達到100毫秒以上;
8.儲能換流器或能量管理系統可以設置SOC的大小進行充放電,可以有效控制電池簇的SOC大小,控制精度應不超過0.8%。
測試步驟:
1)在電池簇初次運行時,利用儲能換流器對電池簇進行放電,在電池簇的SOC為20%時停止放電,然后利用儲能換流器對電池簇進行恒流充電,電流大小為I,充電至電池簇的SOC為100%后儲能換流器停止對電池簇進行充電,利用能量管理系統等設備記錄下電池簇的SOC從20%充電至100%下的充電時間,該時間記錄為To。
2)經過一段時間后,同樣利用儲能換流器先把電池簇放電至SOC為20%后進行恒定電流充電,電流大小同樣為I,充至電池簇的SOC為100%時停止,能量管理系統等設備記錄下電池簇電池的SOC由20%升至100%所用的時間,該時間記為T1。
測試報告:
測試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a)測試時間、測試地點、測試項目、測試依據、測試人員、審核人員、委托測試單位;b)被測設備的生產廠商、型號、編號;c)測試條件;d)測試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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