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RF-261石油產品閉口閃點試驗器(手動點火)技術參數:
1、工作電源: AC220V±10%,50Hz。
2、加熱裝置:
⑴ 爐體為碳化硅材料,功率為600W電熱絲。
⑵ 加熱功率從0~600W可調。
3、試樣升溫速率: 1~12℃/分。
4、電動攪拌裝置:
⑴ 攪拌電機:45TYZ型恒速馬達。
⑵ 傳動方式:軟軸聯結。
⑶ 攪拌葉片規格:8×40(毫米)。
5、標準油杯:
⑴ 內徑:50.8毫米。
⑵ 深度:56毫米。
⑶ 試油容量刻線深度:34.2毫米。
⑷ 試油容量:約70毫升。
6、引火裝置:
⑴ 引火源:煤氣(或其它民用可燃氣,下同)。
⑵ 引火器孔徑:0.8毫米。
7、溫度計: 內標式水銀溫度計,符合GB514的規定。
⑴ 刻度 -30~170℃,分度1℃。
⑵ 刻度 100~300℃,分度1℃。
8、環境溫度: ≤35℃。
9、相對濕度: ≤85%。
10、整機功耗: 不大于650W。
二、RF-261石油產品閉口閃點試驗器(手動點火)主要結構:
1、進氣口:氣源從此口接入,通過進氣口調節大小。
2、點火管:用于點燃煤氣。
3、攪拌電機:用于攪拌油杯中的試樣。
4、攪拌軟軸:連接攪拌電機和攪拌葉片,組成攪拌系統。
5、滑板:點火時滑板滑動并控制引火器自動轉向點火孔點火。
6、彈簧旋鈕:點火前鎖緊滑板,點火時控制滑板的滑動。
7、電爐:用于加熱油杯中的試樣。
8、油杯座:放置試樣油杯或備用油杯。
9、面板:
⑴ 攪拌開關:打開此開關,指示燈亮,攪拌器工作。
⑵ 加熱調節旋鈕: 用于調節加熱電爐的功率。
⑶ 電源開關:打開此開關,指示燈亮,儀器接通工作電源。
⑷ 電壓表:指示電爐的加熱電壓值。
三、儀器的使用:
1、使用本儀器前應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
2、仔細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GB/T261《石油產品閃點測定法(閉口杯法)》,了解并熟悉標準所闡述的試驗方法、試驗步驟和試驗要求。
3、按GB/T261標準所規定的要求,儀器放置在光線較暗且避風的地方以便觀察閃火,準備好試驗用的各種試驗器具、材料等。
4、檢查本儀器的工作狀態,使其符合說明書所規定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5、檢查本儀器的外殼,必須處于良好的接地狀態。
6、油杯盛放定量的試樣后啟動攪拌電機,經由傳動軟軸帶動攪拌器進行攪拌。
7、按GB/T261標準所規定的升溫要求隨時注意控溫調節(即調節“加熱調節旋鈕”控制電爐加熱功率,加熱電壓由電壓表檢測并顯示)。
8、當試樣油溫達到預期閃點前,按標準所規定的溫度點,通放煤氣,點燃引火器,調整火焰形狀至標準要求。
9、調節彈簧旋鈕使滑板轉動,露出油杯蓋孔口,同時,引火器即自動向下擺動,伸向油杯蓋點火孔內進行點火試驗。
10、繼續按GB/T261標準所規定的要求與步驟試驗,直至取得試驗結果。
本公司售后服務:
更換:本公司產品自出售之日起一個月內由于客戶選型錯誤或產品故障,客戶憑有效憑據(發票或送貨單)可以進行調換相同型號產品。但應保證儀器本身未受任何損傷且附件、隨機資料、包裝物完好無損。(對于選型錯誤的產品,需未經使用)。
保修期:本公司生產的產品一經售出,可享受一年的保修期.保修期自產品出售之日起計算,保修期內產品出現任何故障免收所有維修費用(客戶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者除外)。
維修:本公司生產的所有產品提供終身維修服務,超過保修期外的產品維修將收取適當的材料成本費和人工費。
運費:客戶維修產品發運至維修地點之運費由客戶承擔,維修完成發運至客戶地點之運費在保修期內由本公司承擔,保修期外由客戶承擔,并應將該運費及維修費用一并給付。
維修承諾:本公司承諾,任何在本公司售后服務部維修產品時間為:收到維修產品三個工作日內完成,該維修包括故障修及性能檢定。對于需上門修理的設備72小時內人員到位。特殊情況下,如缺少維修配件、疑難故障、購票困難等,將可能適當延長時間,但售后人員須向客戶進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