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未特殊標明,耐火等級將按B類耐火電線進行生產,耐火電纜不能當作耐高溫電纜使用。 阻燃電線電纜分為A類、B類和C類: A類:成束燃燒試驗試樣根數應使每米所含的非金屬材料的總體積為7L(升)。B類:成束燃燒試驗試樣根數應使每米所含的非金屬材料的總體積為3.5L。 C類:成束燃燒試驗試樣根數應使每米所含的非金屬材料的總體積為1.5L。 A類阻燃為嚴格,B類阻燃要求較高,均適用于對阻燃要求較為嚴格的場合,C類阻燃為一般阻燃,適用于大多數要求阻燃的場合。用戶在訂購阻燃電纜時應根據需要在7.2條規定的型號“ZR”后注明類別代號“(A)”或“(B)”。未注代號者本公司將視為C類阻燃電纜敷設推薦的允許彎曲半徑:非鎧裝、編織屏蔽電纜應不小于電纜外徑的6倍; 鋼帶鎧裝電纜應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2倍 氟塑料絕緣和護套材料電纜應不小于電纜外徑的8倍
耐火電纜廣泛應用于高層建筑、地下鐵道、地下街、大型電站及重要的工礦企業等與防火安全和消防救生有關的地方,例如,消防設備及緊急向導燈等應急設施的供電線路和控制線路。
耐火電纜是指在火焰燃燒情況下能夠保持一定時間安全運行的電纜。我國國家標準GB12666.6(等同IEC331)將耐火試驗分A、B兩種級別,*火焰溫度950~1000℃,持續供火時間90min,B級火焰溫度750~800℃,持續供火時間90 min,整個試驗期間,試樣應承受產品規定的額定電壓值。
耐火電纜廣泛應用于高層建筑、地下鐵道、地下街、大型電站及重要的工礦企業等與防火安全和消防救生有關的地方,例如,消防設備及緊急向導燈等應急設施的供電線路和控制線路。
ZR-KVVR、ZR-KVVRP、ZR-KVVP22、、ZRC-KVV22P、ZR-KVVR、ZRC-KVVR、ZRB-KVVR、ZRC-KVVPR、ZR-KVVPR、ZR-KVVP1、ZR-KVV32、ZRC-KVV22、ZRB-KVV22、ZR-KVVP、ZRC-KVVP、ZA-KVVP、ZRB-KVVP、ZA-KVVRP、ZRC-KVVRP、ZRB-KVVRP、KVVP2、ZRB-KVVRP2、ZR-KVVP2、ZRC-KVVP2、ZRB-KVVP2、KVVRP2、KYV、KYVP、KYVP2、KYV22、KYV32、KYVR、KYVRP、KYVP22、KVV、KVVR、RVVZRB-RVV、ZRC-RVV、KVVP、KVVP1、ZR-KVV22P、ZR-KVV22P2、ZRC-KVV22P2、ZRC-KVV22RPZRC-KVVRP2、KVVP22、KVVRP22、ZRC-KVVRP22、KVV23、ZR105-KVV22、ZR105-KVVP1
電纜支架加工與安裝:電纜支架加工,目前廣泛采用的電纜支架是用角鋼加工制作的E型支架至于由工廠加工的定型產品裝配化支架適合用于大型變電工程,一般我們都不采用。加工前,鋼材應先平直,下料誤差應在5mm以內,切口應無卷邊或毛刺。支架的層間距應符合要求,誤差不應大于5mm。焊接符合質量要求,并應進行防腐處理。電纜支架安裝:安裝前應先按設計圖紙檢查予埋扁鋼的位置,其牢固性是否符合要求。支架的固定點應不少于兩個。支架間的距離應符合要求。支架應安裝牢固,橫平豎直;電纜支架上層、下層至溝頂、樓板或溝底、地面的距離,應不小于數據。其中包括:(1)弱電信號控制回路與強電信號控制回路;(2)低電平信號與高電平信號的回路;(3)交流斷路器分相操作的各相弱電控制回路,都不應使用同一根控制電纜。但對弱電回路的每一對往返導線如分屬于不是同一根的控制電纜,在敷設時有可能形成環狀布置,在相近電源的電磁線交鏈下會感生電勢,其數值可能對弱電回路低電平的參數干擾影響較大,因此對往返導線仍應合用一根控制電纜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