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T3.5火焰探測器試驗裝置
1.用途:FDT3.5火焰探測器試驗裝置主要用于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調試、驗收和維護檢查。對紅外、紫外火焰探測器進行火災響應試驗時,模擬火災條件下探測器在一定時間內是否能正確響應,并輸出火災報警信號,同時啟動報警確認燈。
2.結構及工作原理:FDT3.5結構見隨機附圖,由燃燒筆、燃燒嘴、燃燒室、紅外鏡筒、紫外鏡筒、紅外濾光片、紫外濾光片組成。當打開加熱筆上的開關點燃噴出的丁烷氣,燃燒嘴處火焰發出紅外和紫外光,通過紅外鏡筒、紫外鏡筒口的紅外濾光片、紫外濾光片的過濾,產生能使紅外、紫外火焰探測器響應的紅外光和紫外光線。
主要參數
檢測桿可調高度:0.6-3.6m;
a.紅外濾光片:>850nm,
b.紫外濾光片:<250nm;
c.充滿丁外氣后可持續加熱時間:約45min;
d.使用燃料:丁烷氣。
3.使用方法
(1)見隨機附圖。從燃燒筆為不想燃燒筆內注滿丁烷氣。
(2)向上推點火開關點燃燃燒嘴。
(3)松開連接接頭的固定套,將檢測桿的*段桿,插入固定套,鎖緊固定套鎖母。
(4)根據被測紅外、紫外火焰探測器的高度調節檢測桿長度,將FDT3.5舉高到探測器監測視角范圍內、距離探測器0.20-1.00m以內的部位,將FDT3.5紅外鏡筒或紫外鏡筒對準紅外或紫外火焰探測器,查看火災報警控制器火警信號顯示。
4.注意事項
(1)不得將燃燒筆置于陽光下直曬或環境溫度高于50℃的地方。
(2)不得在具有潛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FDT3.5。
(3)燃燒筆點燃后燃燒室的上部溫度較高,應注意燃燒室的上部距頂棚、探測器等可燃物的距離,以免引起火災。
(4)使用完畢后將開關推下,使其處于關閉位置,待其冷卻后放于攜帶箱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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