熄焦排放氨逃逸監測系統
一、產品概述(脫硝激光氨逃逸在線監測系統(高溫抽取激光))
加大資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省及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適度安排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代補”、“以獎促防”、“以獎促治”等形式,支持重點行業治理項目實施、監測監控體系建設、排放控制技術政策研究及示范工程項目建設等。制定實施差別化排位收費等有利于VOCs污染減排的環境和經濟政策,引導銀行、金融租賃公司等金融機構加大對VOCs污染防治的信貸支持。鼓勵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機構參與VOCs污染防治,為企業提供治理方案、治理實施運維及排放檢測等環保服務。
(一)摸底排查階段(5月15日-6月15日)。
各地組織開展轄區內重點行業VOCs排放摸底排查、企業建檔與信息核對工作,并于6月15日前將“重點行業VOCs污染源摸底調查統計表”和“重點行業VOCs污染治理臺賬”通過平臺上報省審核。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16日-12月31日)。
1.下達任務(6月16日-6月30日)。由省公布重點監控企業名單,下達重點行業達標治理計劃及治理項目清單。
2.集中治理(7月1日-10月31日)。各地督促轄區內VOCs排放企業開展達標治理。選作試點的重點監控企業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VOCs排放量大、排放點位分散的企業和排放集中的工業園區、產業聚集區,安裝VOCs環境監測設施。清理和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的落后產能。未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遲可延長至12月底前。各地環保部門及時掌握和監督治理工程完成進展情況,組織轄區內VOCs排放企業填報并每月更新治理臺賬,于次月5日前通過平臺上報省。
3.達標驗收(11月1日-12月31日)。市、縣(市、區)兩級環保部門組織對完成治理工程并提交申請的企業開展排放監測和達標驗收。市級環保部門將重點監控企業達標驗收材料通過平臺上報省備案。對治理任務提前完成、具備驗收條件的企業,可依申請即時驗收。
(三)鞏固提升階段(2017年1月1日起)。
強化VOCs排放監督管理,重點行業及重點污染源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制定VOCs污染源監測計劃,組織開展日常檢測和監督性監測工作。逐步建立VOCs排放總量控制、環境、排污收費和排污許可證等制度,形成監管長效機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推動。
省負責統籌推進全省VOCs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本方案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達標治理,指導和監督目標任務落實。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市本轄區VOCs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負責協調轄區內地方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做好重點行業污染源摸底排查和達標治理工作。各地環保部門負責督促相關企業履行污染減排主體責任,制定限期治理方案,建設并運行VOCs控制或凈化處理設施,同時組織實施監測體系建設,加強監督管理和檢查,確保治理受到成效。各地重點行業VOCs達標治理工作年度考核評估的重要內容。
熄焦排放氨逃逸監測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