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據
依據山西《山西關于煤礦事故風險平臺建設和聯網工作通知》(晉煤監辦【2018】100號)文件要求,煤礦企業應遵照《煤礦防治水規定》(2009年安檢總局令第28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煤礦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規定的通知》(晉政辦發【2017】36號)的要求,建設煤礦水文監測及探放水管理系統。實現對降雨量、涌水量、排水量和水文觀測孔、抽水試驗井、水位、水質、水溫、水壓、流量等數據的監測。同時應該對探水計劃、探水設計、探水臺賬的填報進行管理。有水害隱患的煤礦應對探水過程視頻信息進行采集、存儲、利用機器視頻識別技術自動識別鉆桿卸桿次數等人工智能技術實現對探水作業的過程管理。
二、產品介紹
1、系統概述:
KJ514礦井水文監測系統是根據煤礦發展的需求,針對當前煤礦水害問題突出的現狀,為加強礦井水文地質方面各項參數的監測,建立健全煤礦水害預測預報而研發的礦井水文實時監刻傳輸系統。可用于礦井受水害威脅點的水文變化情況進行實時監測和綜合分析。
(1)、野外鉆孔、水文孔、河道、湖泊等監測點的水位、水溫等參數的監測
(2)、記錄礦井各含水層和積水區水位、水壓、溫度變化情況監測,井下鉆孔水壓水溫監測
(3)、井下不同區域涌水量及其變化情況監觀、礦井擋水墻測點壓力
(4)、礦井排水系統工況監測(礦井井下水倉水位、明渠流量、管道流量,長觀孔水壓)
(5)、礦井地面降水量、附近河流流量監測
2、系統組成
A、地面監控中心
監測服務器、打印機、UPS不間斷電源、電源避雷器、信號避雷器。KJJ220地面輸出本安型數據傳輸接口、分析軟件等。
B、井下水文
YHL1000/60礦用本安型流量溫度傳感器
GPW10/60礦用本安型壓力溫度感器
GUW50/60礦用本安型水位溫度傳感器
YHL500礦用本安型超聲波流量計
KJ515-F礦用本安型分站
YHC3.7礦用本安型數據采集儀
3、井上與井下組網方式(取決于礦方的布線方式和現有方式)
A、獨立CAN總線傳輸
B、以太環網傳輸(交換機)
C、光纖傳輸(光端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