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積表面電阻率測試儀
體積表面電阻率測試儀/導體電阻率測試儀/四探針電阻率測試儀/方阻測試
符合標準:
GB/T 1410-2006《 固體絕緣材料體積電阻率和表面電阻率試驗方法》
ASTM D257-99 《絕緣材料的直流電阻或電導試驗方法》
GB/T 2439-2001《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 導電性能和耗散性能電阻率的測定》
GB/T 10581-2006《絕緣材料在高溫下電阻和電阻率的試驗方法》
GB/T 1692-2008《硫化橡膠絕緣電阻率的測定》
GB/T 12703.4-2010《紡織品 靜電性能的評定 第4部分:電阻率》
GB/T 10064-2006《測定固體絕緣材料絕緣電阻的試驗方法》
一、概述
硫化橡膠體積電阻率測試儀既可測量高電阻,又可測微電流。采用了美國In公司的大規模集成電路,使儀器體積小、重量輕、準確度高。以雙3.1/2 位數字直接顯示電阻的高阻計和電流。量限從1×104Ω~1×1018 Ω,是目前國內測量范圍zui寬,準確度zui高的數字超高阻測量儀。電流測量范圍為2×10-4 ~1×10-16A。機內測試電壓為100/250/500/1000V任意可調。
二、主要特點
電阻測量范圍寬:0.01×104Ω~1×1018Ω
電流測量范圍為:2×10-4A~1×10-16A
體積小、重量輕、準確度高
電阻、電流雙顯示
性能好穩定、讀數方便
所有測試電壓(100/250/500/1000V) 測試時電阻結果直讀,免去老式高阻計在不同測試電壓下或不同量程時要乘以系數等使用不便的麻煩,使測量超高電阻就如用萬用表測量普通電阻樣簡便。既能測超高電阻又能測微電流
三、技術指標
1、電阻測量范圍:0.01×104Ω~1×1018Ω
2、電流測量范圍為:2×10-4A~1×10-16A
3、雙表頭顯示:3.1/2位LED顯示
4、內置測試電壓:100V、250V、500V、1000V
5、基本準確度:2% (*注)
6、內置測試電壓:10V、25V、100V、250、500、1000V
7、使用環境:溫度:0℃~40℃相對濕度
8、供電形式:AC 220V,50HZ,功耗約5W
9、儀器尺寸:285mm× 245mm× 120 mm
10、質量:約2.5KG
四、工作原理
根據歐姆定律,被測電阻Rx等于施加電壓V除以通過的電流I。傳統的高阻計的工作原理是測量電壓V固定,通過測量流過取樣電阻的電流I來得到電阻值。從歐姆定律可以看出,由于電流I是與電阻成反比,而不是成正比,所以電阻的顯示值是非線性的,即電阻無窮大時,電流為零,即表頭的零位處是∞,其附近的刻度非常密,分辨率很低。整個刻度是非線性的。又由于測量不同的電阻時,其電壓V也會有些變化,所以普通的高阻計是精度差、分辨率低。
本儀器是同時測出電阻兩端的電壓V和流過電阻的電流I,通過內部的大規模集成電路完成電壓除以電流的計算,然后把所得到的結果經過A/D轉換后以數字顯示出電阻值,即便是電阻兩端的電壓V和流過電阻的電流I是同時變化,其顯示的電阻值不象普通高阻計那樣因被測電壓V的變化或電流I的變化而變,所以,即使測量電壓、被測量電阻、電源電壓等發生變化對其結果影響不大,其測量精度很高(),從理論上講其誤差可以做到零,而實際誤差可以做到千分之幾或萬分之幾。
典型應用
1.硫化橡膠體積、表面電阻率測定
2.測量防靜電鞋、導電鞋的電阻值
3.測量防靜電材料的電阻及電阻率
4.測量計算機房用活動地板的系統電阻值
5.測量絕緣材料電阻(率)
6.光電二極管暗電流測量
7.物理,光學和材料研究
8.高分子材料表面體積電阻率測定
售后服務承諾:
1、質量保證:海象卡爾(walrus carl)作為設備供應商,我公司對所提供的產品均為廠家原廠原包裝,符合國家標準,并提供產品技術資料(包含安裝說明書,產品裝箱目錄、產品中文使用說明書、合格證及保修憑證等)。
2、產品交貨期:盡量按用戶要求,若有特殊要求,需提前完工的,我公司可特別組織生產、安裝,力爭滿足用戶需求。
3、保修承諾:航天縱橫所有產品質保三年,我司對本次協議供貨有效期內所提供的所有產品保質期 ,有效期內所提供的產品,提供正常工作日全天侯服務,終身技術服務支持。
4、響應時間:保修期內,產品若發生故障,在接到貴公司報修后,24小時內幫客戶解決問題。
5、服務體系:作為設備供應商本公司對本次招標所提供的產品提供保障體系: 當設備出現故障,必要時將派的專業技術員在規定時間內 維修或寄修,產生的運費由本公司承擔。
6 調試:在貨物到達客戶地點后,需要安裝調試的我單位會派一名專業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免費安裝培訓。
二、產品價格承諾
1、在同等競爭條件下,我公司在不以降低產品技術性能、更改產品部件為代價的基礎上,真誠以惠的價格提供給貴方。
2、在保修期內供方將免費維修和更換屬質量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損壞,保修期外零部件的損壞,提供的配件只收成本費,由需方人為因素造成的設備損壞,供方維修或提供的配件均按成本價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