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水文遙測終端機/物聯網水利設備/地下水監測設備/當曲智能遙測終端/水資源灌溉控制器/機井灌溉預付費射頻控制器/灌區采集機井/云智能物聯網灌溉系統/水政水資源超聲波流量計河北當曲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水資源在線監測系統,2021年第15次部務會審議通過《水資源調度管理辦法》,全面提高監測計量覆蓋面加快實現工業、生活、服務業取水口計量全覆蓋。工業、生活、服務業等取水應全面配備計量設施。集中地表水年許可水量50萬m3以上、地下水年許可水量5萬m3以上的取水,原則上均應安裝在線計量設備。水資源短缺、地表水過度開發和地下水超采地區,應對取水在線計量作更高要求,提升取水在線計量率。對調水工程和向河道外生態補水的取水口,應實現計量全覆蓋,規模以上的要做到在線計量。具體實時辦法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分類推進地表水灌區取水口監測計量。對5萬畝以上的大中型灌區渠首取水口,到2022年要全部實現在線計量。對其余中型灌區渠首取水口,應通過安裝計量設備或折算進行取水計量。對中型灌區干支渠口,暫不具備計量設施安裝條件,可通過折算或推算方式計算取水量,對小型灌區,要按照規定比例選擇典型樣本進行取水計量,滿足區域小型灌區用水統計數據核算要求。有序推進農用灌溉機井監測計量,對農用灌溉機井,管徑在20cm以上、具備取水計量設施安裝條件的,應安裝計量設備,對管徑在20cm以上、暫不具備計量設施安裝條件的,以及管徑20cm以下的機井,可采用以電折水等方法計量水量。不具備以電折水條件的,應在摸清區域機井底數的基礎上開展典型樣本計量,合理推算區域地下水開采量。地下水超采區應在以上要求基礎上,結合實際進一步提升農用灌溉機井監測計量覆蓋面。做好已有監測計量設施改造升級。對不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和標準要求的監測計量設施,取用水戶應限期更換、維修、并依法申請檢定或校準,保障計量設施正常運行。對取水規模達到在線計量要求而未能實現在線計量的,取用水戶應限期實時在線計量。對同一取水口已安裝多個取水計量設施的,應綜合考慮準確度、傳輸能力等因素,經有關計量技術機構對計量設備進行檢定或校準后,確定一個設施作為計量水量的依據,數據由取用水戶和水行政主管部門共享互認。明確監測計量準確度要求。取用水戶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和有關計量技術規范和標準要求安裝使用取水計量設施,明渠,管道輸水監測準確度應滿足完善農業取水量折算和推理管理。對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安裝取水計量設施的農業灌溉取水口,可采用以電折水等折算方法計量水量。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對折算方法提出規范要求。對不具備折算條件的,可按照用水統計調查制度規定,
采用抽樣調查方法推算區域農業取用水量,并采用遙感監測、區域水量平衡等方法進行復核,提高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加強取水計量設施運維。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建立嚴格的數據質量責任制,落實取水計量監督管理職責,明確計量設施安裝與維護、檢定與校準、數據采集與傳輸等方面的要求,對取水計量設施使用情況、計量數據質量進行抽檢檢查,督促知道取用水戶落實專人負
責數據質量數據質量管理,創新管理和技術手段,嚴防數據造假。對發現的數據造假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推進信息共享和功能提升。以國家水資源管理系統為基礎,完善取用水監測計量信息承接管理平臺,做好省級平臺與平臺、流域平臺間的數據同步,實現不同層級和部門間信息共享。推動國家水資源管理系統與取水許可證,取水計劃管理,用水統計直報,水資源稅征收,基層水資源在線監控等信息資源整合。持續做好平臺功能完善和運行維護,為監督管理部門和取用水戶提供全面、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務。強化在取用水日常管理中的應用。各級取水許可審批部門要將取水計量作為取水許可審批及時事中事后監管的條件,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審批發放取水許可證,不得辦理取水許可變更或延續。取用水水戶依據取水監測計量數據,如實填報用水統計報表并繳納相關稅費。水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取水監測計量數據,與許可水量、年度取水計劃等進行比對,及時發現和處理超許可、超計劃取水問題。強化在水資源管理中的應用。加強取水口取水監測計量數據在用水統計調查、水資源調查評價、取用水管理等工作中的應用,為地表水,地下水開發利用節約保護提供數據支撐,為生態流量監管、水量調度、地下水水超采治理和水資源管理考核等提供重要依據。加強組織,
各流域管理機構和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取水口取用水監測計量在水資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結合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到,根據取水許可證管理權限抓緊編制,提出提升取水量計量率、在線計量率的具體目標和任務,制定提高數據質量、強化數據應用、完善相關信息平臺的工作計劃,明確分工安排和保障措施,抓緊組織實施,實施方案。壓實工作責任。取用水戶應依法依規落實取水量設施安裝、使用、維護責任,依法申請檢定或校準,保證計量設施正常運行,并對監測計量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取水工程或設施必須同步安裝或完善取水監測計量設備。有明確管理單位的灌區,取水口取水監測計量設施由灌區管理單位負責安裝、維護。由水資源監控項目移交給取用水戶的取水計量設施,由取水單位或個人負責使用管理。取水工程產權及取水權不清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確定取用水計量設施安裝與維護責任單位。多渠道籌措資金。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多渠道籌措資金,地方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多渠道籌措資金,強化投入保障,對灌區渠首、農灌機井、農村供水工程等涉農取水口計量設備建設,以及在線傳輸計量設施配備、計量設施檢定或校準、信息平臺建設及運維等予以支持。創新技術服務。加快制修訂取水監測計量技術規范和標準。加強折算、推算及大數據分析方法的準確度與規范性的研究,完善寬淺河道,大口徑管道,不規則明渠水量計量溯源技術。加強新型監測計量設施研制和應用,提升取水口監測計量智能化、智慧化水平。嚴格監督考核,把取水口取水監測計量工作納入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加強監督檢查。對工作組織不力、進度滯后、監管不到位、數據質量問題多的地區,以通報、會商約談等方式督促整改4G水文遙測終端機/物聯網水利設備/地下水監測設備/當曲智能遙測終端/水資源灌溉控制器/機井灌溉預付費射頻控制器/灌區采集機井/云智能物聯網灌溉系統/水政水資源超聲波流量計河北當曲電子科技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