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筒壓法適用于推定燒結普通磚或燒結多孔磚砌體中砌筑砂漿的強度,不適用于推定高溫、長期浸水、遭受火災、環境侵蝕等砌筑砂漿的強度。檢測時,應從磚墻中抽取砂漿試樣,并應在試驗室內進行筒壓荷載測試,應測試筒壓比,然后換算為砂漿強度。 10.1.2筒壓法所測試的砂漿品種及其強度范圍,應符合下列要求: 1.砂漿品種應包括中砂、細砂配制的水泥砂漿,特細砂配制的水泥砂漿,中砂、細砂配制的水泥石灰混合砂漿,中砂、細砂配制的水泥粉煤灰砂漿,石灰石質石粉砂與中砂、細砂混合配制的水泥石灰混合砂漿和水泥砂漿。 2.砂漿強度范圍應為2.5MPa~20MPa。 測試設備的技術指標 10.2.1承壓筒(圖10.2.1)可用普通碳素鋼或合金鋼制作,也可用測定輕骨料筒壓強度的承壓筒代替。
10.2.2水泥跳桌技術指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水泥膠砂流動度測定方法》GB/T2419的有關規定。 10.2.3其他設備和儀器應包括50kN~100kN壓力試驗機或試驗機;砂搖篩機;干燥箱;孔徑為5mm、10mm、15mm(或邊長為4.75mm、9.5mm、16mm)的標準砂石篩(包括篩蓋和底盤);稱量為1000g、感量為0.1g的托盤天平。
我公司新供及用戶自有設備提供代送檢計量服務,出具第三方法定計量證書。 軌枕/軌道板/鋼結構/橋梁檢測儀器,提供定做/加工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