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控制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排放,是降低PM2.5、減少霧霾天和光化學煙霧污染、改善區域城市大氣環境質量的有效手段之一。

行業引用文件
GB 16171-1996《煉焦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8483-2001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
GB 20950-2007《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20951-2007《汽油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1902-2008《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27632-2011《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
GB 14554-199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HJ/T 212 《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系統傳輸標準》
DB 44/814 《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DB 44/815 《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DB 44/816 《表面涂裝(汽車制造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
DB 44/817 《制鞋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
DB 44/1837 《集裝箱制造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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