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途及執行標準:
110KV氧化鋅避雷器產品使用于交流220KV及以下發電、輸電、變電、配電系統,用于將雷電和系統內部操作過電壓的幅值限制到規定的水平,是整個系統絕緣配合的基礎設備。同時,本產品不能用于限制諧振過電壓,系統消諧需要采用其他方式。
110KV氧化鋅避雷器產品型號JB/T8459-1996《避雷器產品型號編制方法》進行編制,無間隙產品執行GB11032-2000《交流無間隙金屬氧化物避雷器》標準:有間隙產品執行JB/T9672-2005《有串聯間隙金屬氧化物避雷器》標準。對以上標準中未明確定義的重要參數及配置方式,按DL/T620-1997《交流電氣裝置的過電壓保護和絕緣配合》的要求修正執行。
重慶市110kv高壓避雷器HY5W-108/281現貨
使用條件:
正常使用條件如下:
環境溫度:不高于+40℃,不低于-40℃;
海拔高度:不超過4000米;
電源頻率:50±2HZ;60±2HZ;
地震烈度:7度及以下;
zui大風速:35m/s;
免清掃條件:中等污穢及以下地區;
無間隙產品*工頻電壓不超過避雷器的持續運行電壓;有間隙產品安裝點工頻電壓升高不超過避雷器的
額定電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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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性能
1. 避雷器老化及動作負載能力應滿足GB11032的要求。
2. 避雷器的傳熱系統應保證在規定的環境協議下,電阻片溫度不得超過60±3℃。如果超過60±3℃,則在工頻電壓耐受特性試驗和動作負載試驗中預熱溫度應增加到相應的溫度,并在老化試驗時考慮其影響。
3. 避雷器應有可靠的密封結構,在其壽命期內不應因為密封不良而影響運行性能,產品泄漏率不得大于6.65×10-3Pa.l/s。電阻片本身亦應有自身的抗潮能力。
4. 避雷器傘裙造型應合理,避雷器運行中不應發生雨中污閃和霧閃。
5. 避雷器應能承受頂端**允許水平拉力與風壓力折算到頂端的集中作力之和的2.5倍的負荷而不破壞。
6. 避雷器在1.05倍持續運行電壓下,戶外晴天夜間無可見電暈,內部局部放電量不大于50pc。
7. 避雷器在1.05倍持續運行電壓下,無線電干擾水平不大于2500μV,頻率為1.0MHz。
8. 避雷器應配置便于監測出運行電壓下通過避雷器內部的漏電流及動作記錄的在線監測儀。
9. 避雷器的所有外露鐵件均應具有良好的防腐蝕能力。
10. 避雷器應裝設不小于φ12mm的接地螺栓,接地接觸面應平整、光潔。
11. 避雷器應作拉伸試驗。
12.銘牌應由不易受自然協議侵蝕的材料制成,字樣、符號清晰耐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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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復合外套金屬氧化鋅避雷器是90年代的高科技產品。采用整體硅橡膠模壓成型,密封性能好,防爆性能優異,耐污穢免清洗,并能減少霧天濕閃發生,耐電蝕抗老化,體積小重量輕,耐碰撞,便于安裝和維護。是瓷套避雷器的更新換代產品。